海宁市黄湾镇大临村21组渔塘租赁权交易公告
黄湾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 (略) 黄湾镇闸口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 黄湾镇大临村21组渔塘租赁权 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 (略) (http://**)进行披露,信息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 面积(亩) | 租赁区间 | 交易起始价(元/年) | 保证金(元) | 租金 递增 情况 | 租赁 用途 |
1 | 黄湾镇大临村21组渔塘 | 23 | 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810 | 50 | 无 | 渔业养殖 |
注:1. 交易起始价为标的首年的租金。
2. 标的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为准。
三、交易方式:公开协商。
四、公开协商时间和地点:
五、保证金缴纳:拟承租方应在2024年05月27日16:00前线下按规定向出租方( 大临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保证金。
六、公示期:2024年05月21日~ 2024年05月27日。
七、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本项目将于公示期结束后按公示内容进行公开协商。
八、协商流程
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与拟承租方就该项目的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租金递增、交付日期、租金支款方式等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形成公开协商纪要文件,并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开协商成交价不低于保留价。
九、签订合同和支付租金
按照出租方与拟承租方协商形成的《公开协商纪要》及《成交确认书》内容签订合同并支付租金。
十、违约责任
承租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应付价款,视为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该承租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需承担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1.出租人信息
名称: (略) 黄湾镇大临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黄湾镇大临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方式:*
2.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略) 黄湾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黄 (略) 291号黄湾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3-*
(略) 黄湾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