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戴河区宁海道片区雨污水管网完善
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批复
(略) 北戴河区水务局:
你单位申报的《北戴河区宁海道片区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穿越戴河、牛头崖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我局依法受理,并于2023年6月5日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专家评审意见(见评价报告内)。编制单位对《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涉及戴河、牛头崖河,包括金抚路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设施、205国道-宁海道污水次干管、支管网、按户管线及南北沟清淤修复。戴河河道防洪标准50年一遇(其中左岸规划堤防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右岸规划堤防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牛头崖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为确保防洪安全,依法对本工程进行防洪评价是必要的。
二、本项目穿戴河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穿牛头崖河设计防洪标准2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要求。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设计洪水、水力计算方法和成果。
四、基本同意该工程评价结果。审批后的《评价报告》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防护工程应由具有相关水利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六、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将批准文件和施 (略) 及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期及运行期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程竣工 (略) 级及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七、该涉河工程应在非汛期施工,确保行洪安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导流措施,工程完成后应清除施工垃圾,保证河道行洪畅通。
八、此工程建设不能影响第三方水事权益。项目建成后,项目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涉河工程管理,确保防洪安全。
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附件:北戴河区宁海道片区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穿越戴河、牛头崖河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