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 (略) 拟对乌拉特中旗格卡 (略) 铁矿石初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4楼2号圆
邮 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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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乌拉特中旗格卡 (略) 铁矿石初选项目 | 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格日楚鲁村格卡 (略) 范围内 | 乌拉特 (略) | 内蒙古和合生态 (略)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 (略) 内配套建设一座选矿厂,对采出矿石进行初选,选矿规模匹配采矿规 (略) 理铁矿石#吨。新建一座全封闭充填站,采用选矿废石充填井 (略) ,充填系统的料浆制备能力为30m3/d。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破碎、磁选工段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 (略) 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 (2)搅拌桶密闭,顶部设置封闭式集气罩,粉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仓粉尘采用仓顶设置除尘器除尘后排放。 (3)初选车间、精料车间、废石储存间、原矿储存间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用“全封闭+喷头喷雾抑尘装置”措施来减少无组织排放。 (略) 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遮布,道路两侧进行绿化。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冲洗废水和充填泌水回用于搅拌用水。生活污水由石哈河镇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源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选矿废石和水泥经搅拌桶胶结后充填井 (略) 。 (2)破碎、磁选袋式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磁选工序。水泥仓和搅拌桶袋式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充填站搅拌工序。过筛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不合格产品储存间,定期回用于破碎工序。 (3)废润滑油、废油桶由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 (略) 置资质 (略) 理。 (4)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 (略)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