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先源乡境内8300亩国有水面发包
拍卖公告
黑 (略) 接受委托,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9时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依据《拍卖法》 (略) 先源乡境内8300亩国有水面发包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仅供参考,以现场看样为准!)
序号 | 名称 | 所在乡镇 | 生产及存放位置 | 四至 | 数量(亩) | 发包年限 | 单价(亩/万元)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阶梯(万元) |
1 | 水面 | 先源乡 | 黑鱼泡村北鱼池 | 东:草原 南:大庆水库 西:林甸界 北:草原 | 8300 | 10年(具体期限:2025年3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 | 0.004 | 332 | 20 | 0.02 |
二、瑕疵及相关说明
1.我单位在拍卖会前向竞买人充分展示了拍卖标的的现场实物、情况及资料,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展样期间竞买人应到 (略) 仔细阅读委托人签订的相关协议内容(公告后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内容),在网上参与报名时,即视为认同合同约束的所有条款。
2.报名成功后,视为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展示期间内,已对标的现状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咨询、自愿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认可已经就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等完成了充分的披露和说明,同时承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调查标的风险,在拍卖会前对标的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拍卖成交后不就标的的品质、价值、面积、用途等要求我单位及委托人承担担保责任。
3.拍卖成交后所发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负责,水面整理发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水面发包年限为10年,具体发包期限:从2025年3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
5.成交价款分两次交款:成交价款第一次付款在拍卖成交当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15时前一次性支付前五年租金为人民币(略)佰(略)(略)(略)万元整,成交价款第二次付款于202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后五年租金为人民币(略)佰(略)(略)(略)万元整。
6.买受人只能作为水面使用,不可以改变作为其他用途,不能改变原使用用途。
7.买受人不得改变水面使用性质,不得污染水面,不得违法水产养殖经营。
8.买受人自行看护,有保管、防火、防盗等义务,出现任何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9.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方签订相关协议。
10.若鱼池原承包方在鱼池边上建有房屋等建筑物,这些建筑物不在此次发包范围之内,如买受人想使用或购买这些建筑物,自行与原承包方进行协商。
11. 本次拍卖及到的水面被征用、占用时,买受人应当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退出征、占用部分,委托人及时向买受人退回被征用、占用部分剩余期限的购买费用,预期收益不予补偿;被征用,占用产生的土地补偿价款归委托方所有,买受人拒不配合,并不腾退出征占用部分时,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损失由买受人自负。
三、拍卖时限
1.展样时间、地点: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工作时间,标的物所在地。
2.拍卖方式: (略) 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5时、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或用户名登(略)新版“黑龙江省公共 (略) ”进行报名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
4.拍卖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上午9时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 进行公开拍卖。
5.确认书签署: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当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下午15时前与黑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6.付款期限:拍卖成交当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下午15时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5%的拍卖佣金和成交价款第一次交款(即前五年租金)。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在所有款项交齐后无息返还。成交价款第二次付款于202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后五年租金。
7.拍卖成交交齐成交价款第一次交款(即前五年租金)和拍卖佣金后,三日内到 (略) 签订承租协议书,如逾期后果自负。
8.交款方式:
①成交款交纳账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略)679;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支行。
②拍卖佣金交纳账户名称:黑 (略) ;账号:(略)87;开户行:中国 (略) 哈尔滨南岗支行。
四、竞买保证 (略) 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日操作并交纳。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竞买保证金、未足额支付竞买保证金或竞买保证金未汇至指定账户的,(略)方不得参加竞买。
五、履约担保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约定时间内交齐拍卖成交价款第一次交款(即前五年租金)和拍卖佣金并签署《成交确认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 (略) 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书,同时向委托人支付保证金,额度为成交价格的3%,协议期限届满,若买受人无违约行为,可向委托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委托人在1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买受人。
六、违约责任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构成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 (略) 拍卖会支 (略) 账户名称:黑 (略) ;账号:(略)87;开户行:中国 (略) 哈尔滨南岗支行,经委托方同意(略)方有权再次拍卖标的。
2.若买受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第一次交款(即前五年租金)和第二次交款(即后五年租金)的,即视为违约。如委托人拒绝买受人继续履行付款义务的,买受人所交包括保证金在内的各种款项不予退还,且竞 (略) 拍卖会支 (略) 账户名称:黑 (略) ;账号:(略)87;开户行:中国 (略) 哈尔滨南岗支行,同时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因拍卖标的是国有资产,因恶意竞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拍卖会后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3.本次水面发包年限为10年,如若出现买受人违约导致的租期不满10年,违约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公司属于中介服务机构,不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佣金不予退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
八、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发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看样电话:(略) 谭先生
拍卖公司报名咨询电话:(略) (略)
(二) (略) 业务及技术咨询电话:
流程咨询电话:0451-(略)
业务咨询电话:0451-(略)
技术支持电话:(略)
黑 (略)
2024年10月30日
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黑 (略) 接受委托,依据《拍卖法》 (略) 先源乡境内8300亩国有水面发包对外公开拍卖, (略) 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 (略) 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 (略) (略) 签文件的各项条款,并对自身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自身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
四、成交后委托人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拍卖及交付。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 (略) 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
八、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当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日15时前将成交价款第一次交款(即前五年租金)及全部成交价款5%的拍卖佣金交齐相应指定账户内。
九、拍卖佣金为全部成交价款5%。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额拍卖款的,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一、拍卖人不作所有权转移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所有权转移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后,租赁权取得及经营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竞拍,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简易流程: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1、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
自然人注册:选择自然人;法人注册:选择竞买人
2、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完善基本信息,上传所需资料,等待核验;老用户:请更新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3、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并“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
4、保证金缴纳完毕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然后进行竞拍资格确认。
5、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
十八、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略) 拍卖会 (略) 账户名称:黑 (略) ;账号:(略)87;开户行:中国 (略) 哈尔滨南岗支行。
拍卖公司报名咨询电话:(略) (略)
提示: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服务指南”(www.http://**)-进行下载相关操作说明 。
黑 (略)
2024年10月30日
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内容如下:
协议编号:安坤邦(2024)号
协 议 书
(略)方: (略) 坤邦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S1商服2-8门
法定代表人:高庆功
(略)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鉴于:(略)方经集体研究,决定将其所有的 亩现有情况下水面租赁给(略)方用于养殖;(略)方经公共资源交易拍卖程序取得该水面的使用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略)(略)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标的
(略)方的标的物现 (略) 镇(乡) ,面积: 亩,界线图附后;交易单位为亩。
二、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_ _年,自 _年 月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三、购买价格
协议期限内每年每亩水面价格为 元,共计 元。
四、支付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协议期限内的拍卖款,共计 · 元。
五、履约担保
在签订本协议时,(略)方应同时向(略)方支付保证金,额度为成交价格的3%,共 元,本协议期限届满,若(略)方无违约行为,(略)方向(略)方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略)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略)方。
六、权利义务
(一)(略)方权利义务
1.(略)方有权制止(略)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并有权要求(略)方改正。
2.(略)方有权在(略)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略)方有权制止(略)方对本协议标的进行转让和利用本协议标的进行担保的行为,并责令其改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略)方承担。
4.本协议期限届满,(略)方及时收回协议标的。
(二)(略)方的权利义务
1.(略)方依法享有对本协议标的的使用权。
2.本协议涉及到的水面被征用、占用时,(略)方应当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退出征、占用部分,(略)方及时向(略)方退回被征用、占用部分剩余期限的购买费用,预期收益不予补偿;被征用,占用产生的土地补偿价款归(略)方所有,(略)方拒不配合,并不腾退出征占用部分时,(略)方有权终止合同,损失由(略)方自负。
3(略)方应当合理利用承包标的,不得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破坏性、掠夺性开发经营,不得在协议标的范围内建设固定的或非固定的设施。在协议期内(略)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
4.(略)方在协议期限内有对其水面承包期间承担保护义务,拒不承担义务造成损失时由(略)方自行承担,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略)方责任。
5.本协议(略)方发生无民事行为能力时,此协议自行终止。
七、协议解除
(略)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略)方认为(略)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继续履行已不能实现协议的订立目的,(略)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负赔偿责任;因(略)方原因,承包标的存在权属争议或权利瑕疵,影响(略)方正常生产经营行的,(略)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略)方予以赔偿。
八、违约责任
1.(略)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 (略)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略)方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略)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承担赔偿责任。
2.(略)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 未按本协议约定交付购买费用的,以日为单位,按照年承包费总额的0.05%标准向(略)方按日支付违约金;(略)方拒不支付的,(略)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略)方支付并解除协议。
(2) 非法改变水面用途,擅自进行转包、转让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略)方可以解除协议,并重新组织发包,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3) 不配合政府征用、占用行为,(略)方可以解除协议,因此产生的损失由(略)方自行承担。
(4) 本协议期限届满,(略)方未按(略)方要求腾退水面,或因征收、征用,(略)方要求(略)方限期腾退的,每逾期一日,(略)方按照年购买费用总额的0.05%标准向(略)方按日支付违约金,(略)方可对承包标的重新组织发包。
九、变更和监督
1.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进行监管。
2.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本协议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国资行政主管部门的整改意见重新签订。
3.如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养殖绝产或减产较重时,(略)方损失自行承担。
十、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由(略)(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略) (略) 管辖。
十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略)(略)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其它相关部门留存备案,自(略)(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略) 方(盖章): (略)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