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项目管理(项目名称)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阜发改投资审批(2022)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阜城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项目管理。2.项目建设地点:阜城镇东安大街西,振兴路北。3.服务周期:自项目前期准备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止。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2.2招标范围:项目管理(工程施工管理、监理管理、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竣工结算审计管理、配合财务竣工决算审计、项目验收、协助业主协调项目各相关方工作等有关的所有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3 09:00:00至2023-05-18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6-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ome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