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对内蒙古能源巴林左旗*千瓦风光储基地项目(光伏部分)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巴林左旗林东镇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内蒙古能源巴林左旗*千瓦风光储基地项目(光伏部分) | 内蒙古能源集 (略) | 本项目建设光伏发电区共划分31个发电单元;逆变器发电分区为30个3.3MW、1个0.9MW,拟采用钢构件固定在光伏支架上,不另行设置基础。箱变为31个发电单元通过逆变器分别连接1台箱式变压器,每台箱变单独设立油池(2m3),箱式变压器基础采用现浇混凝土箱式基础,基础埋深为3.0m。建 (略) 、施工/ (略) 、 (略) 及公用工程等。 | 巴林左旗林东镇境内 | 内蒙古川蒙 (略) | 本工程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情况: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引起的扬尘与施工设备产生的燃油废气,其中施工扬尘采取指定地点堆放土石方、洒水抑尘、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限制车速、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作业等措施;燃油废气采取含硫率低的清洁柴油、空旷地带作业、尽量使用新能源汽车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设施工生活营地,租赁周边村镇居民住宅,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作机械 (略) 洒水。 3、噪声: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与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控制车速、严禁鸣笛、严禁超载超速、禁止夜间施工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土石建筑垃圾(含废土石)和生活垃圾,其中土石方平衡,无弃土石;其他建筑垃圾可利用的集中收集利用或外售,不可利用的其他固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工期禁止砍伐扰动除永久占地外的灌木林地。项目总占地279.47hm2,其中永久占地0.19hm2,临时占地279.28hm2,施工期施工扰动面积约5.49hm2, (略) 工程1.99hm2草地( (略) ) (略) 基两侧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及维护;平整恢复3.5hm2草地,采取撒播当地草种羊草、针茅等进行植被恢复,进行植被重建;运营期对植被进行养护,浇灌,对植物缺失覆盖度低的地块及时补植,植株过高需及时修剪,以免影响光伏板的运行与安全;植被恢复绿化面积约5.49hm2,植被管护维护面积279.28hm2。 二、运营期: 1、噪声:箱变、逆变器等噪声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降噪。 2、固体废物:⑴运营期产生的破损支架、废旧光伏板、废零件等为一般固废,暂存于项目配套的风电500kV升压站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后(依托),外售废品回收站; ⑵日常检修过程产生维修垃圾,包括废矿物油、沾染废矿物油的抹布,经专用容器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依托的500kV升压站内40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⑶箱式变压器事故废油经箱变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