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K*4(试)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GK*4补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略) 温州南站交通枢纽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 专业分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制作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 (略) ”提供的“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 复印件”均为“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 复印件” 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
(5)分包商应委托本单位人员(含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办理相关投标采 购事宜的,并按采购文件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证书。
(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 (略) ” 中的帮助文档。
3.7.4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装订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纸质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与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副本应打印装订,且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名(包括投标文件中其他要求签名的地方),不得使用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
修改为: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制作
(1)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
(2)投标人应委托本单位人员(含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办理相关投标采购事宜的,并按采购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中标则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公章的真实性必须进行公证,未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公证书或提交公证书后经验证投标文件非本人签字的,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3.7.4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装订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纸质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与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副本应打印装订,且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逐页签字、盖章,签字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完成,不得使用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
2、其他条款不变。
招标人: (略) 温州南站交通枢纽中心项目经理部
2024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