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梁平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强化“上游担当”,履行“上游责任”,持续推进环境大保护综合治理,打造水生态文明示范带、乡村振兴示范带、旅游产业示范带,成功创建国家生态保护和建设典型示范区全国水生态文明生态区的重要工程。龙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重庆梁平区人民政府,资金来自三峡集团投资;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自购物资:木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司参加该项目自购木材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 《中 (略)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公司工管〔2021〕620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略) 梁平区龙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PPP项目是梁平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强化“上游担当”,履行“上游责任”,持续推进龙溪河综合治理,打造水生态文明示范带、乡村振兴示范带、旅游产业示范带,成功创建国家生态保护和建设典型示范区全国水生态文明生态区的重要工程。龙溪河作为长江北岸的一级支流,三峡库区重要生态屏障,发源于梁平区,向南流经梁平区、垫江县,于长寿区下游注入长江。本次拟综合治理的龙溪河流域位于梁平区中部,涉及流域面积221k㎡。 项目围绕龙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重点打造城镇污水治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湿地生态保护治理三大示范板块,涵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雨污分流管网、生态拦截沟、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双桂湖湿地生态保护、城镇污水处理厂。
2.2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MC-01 | 木方 | 4000*50*100mm | m3 | 30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龙溪河项目部 | 1000 | 10 | |
木模板 | 1830*915*14mm | 张 | 71000 |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投标,制造商具有木材加工资质,成立时间不低于2年;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要提供有木材加工资质制造企业的授权书,代理商成立时间不低于2年。
3.2许可和认证要求:制造商须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3生产能力要求:①生产商具有产品生产必备配套的机械设备,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②供货能力要求:要有组织、运输、产地存货的能力。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略) 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具有近两年(2022、2023年)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达到国家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和同类产品具有近两年内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天眼查”无失信记录);近年(2020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略) 、 (略) (略) 、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内的供应单位不得参与谈判。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8其他要求:(1)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投标包件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产品参与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利害关系,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4)投标人必须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率不高于13%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须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4日09时00分在网上完成报名工作,以缴纳标书费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为准。
4.2本次招标标书费用由招标人收取,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招标物资一览表,以电汇方式购买(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购买时须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信息,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中铁十一局 (略) 龙溪河综合治理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账 号:*2425
行 号:*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缴纳标书费用后将汇款凭证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待招标人确认后在铁建云采平台下载电子标书。若铁建云采平台不能正常下载,可联系中铁十一局 (略) 龙溪河综合治理项目经理部(何重阳)购买,请自备存储设备。
4.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投标人须登*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6.开标
6.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11月8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即开标后1小时内。
6.1.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采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本次开标采取线上开标,线上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
6.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8日9时00分。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以下网络媒介:
7.1铁建云采(http://**)
7.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3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
8.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中铁十一局 (略) 龙溪河综合治理项目经理部
地址: (略) 梁平区竹贞路
联系人:何重阳 联系电话:*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 (略) 物资集采中心
地址: (略) 沙坪坝区新桥新村71号
联系人:王琰雨 联系电话:023-*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