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 (略) 新建殡仪馆建设项目第一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本项目做出以下澄清说明: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里的合同估算价修正为#元;
2、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现修正为“投标人近5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
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00元,列入暂估价和暂列金的项目投标人须计入投标总价,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用;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4、现将本项目工程 (略)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特此说明!
竹 (略)
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