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消防车库器材库及训练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由于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填写具体服务时间(日历天),因此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明确为“服务期限: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共计915日历天)(计划工期:2024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2年)”。
2、对评标办法2.2.4(1)综合标评分标准中人员业绩的说明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监理负责人和工程造价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单独的工程监理或造价咨询或项目管理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招标代理:内 (略)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