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调试日期。营口港奥电力 (略) 年产200万米PVC管道、200万米PE/MPP管道建设项目已竣工,现进行阶段性验收竣工、调试时间公示:
项目名称:营口港奥电力 (略) 年产200万米PVC管道、200万米PE/MPP管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鲅鱼圈区芦屯镇西留屯村
建设项目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2023年8月8日
建设项目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11月9日。
联系人:刘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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