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略) 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高质量、特色化推动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发展,按照“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要求,结合庆元村庄发展、建设、管理的需求,庆元县自然资 (略) 起草了《庆元县“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共识,现将草案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6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
庆元县 (略) 站(http://**)。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邮寄地址: 庆元县濛洲街 (略) 交叉口东100米行政审批大楼规划科510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标注“庆元县“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意见建议”字样。
2.咨询电话:0578-#
附件:庆元县“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庆元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