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行审工字〔2024〕77号
项目单位: (略) 管理局
批复内容:同意该项目调整用地面积、建设内容及建筑面积。项目用地面积由约6087平方米调整为约7085平方米。调整后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1台4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1套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1台40.5吨/小时锅炉、1台10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化学水处理、渗滤液处理、烟气处理等相关附属配套系统等的设备设施,新建及扩建主厂房(含主变间)、飞灰养护间、汽机间(含连廊)、生化池及膜处理车间、渗滤液膜车间、净水站、冷却塔、油泵房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约9928平方米,同步建设厂区道路、给排水、绿化、管线等相关配套工程。本文件与济行审工字〔2022〕471号文合并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
批复时间: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