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韩村镇陈各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清县韩村镇陈各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永清县发 (略) 以 永发改投资【 2024 】 57 号、永发改招标核 [2024]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清县韩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清县韩村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主要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韩村镇陈各庄村 (略) 进行拆除后新建,道路总长2679米,宽度为2.5-3米,总铺装面积7917.5平方米,总厚度30厘米, (略) 做法为15厘米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15厘米厚石灰稳定土基层(灰剂量12%+4%水泥)+素土夯实。本次对该工程施工进行招标,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永清县韩村镇陈各庄村址范围;
2.3 最高限价:100.(略)万元;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内容);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须 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和“评定分离”办法。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评定分离” 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3.4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只有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才能参加投标,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10 月 21 日 9:00 至 202 4 年 10 月 25 日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 平台 ” (略) 首页,链接至“ (略) 公共 (略) ”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 平台 ”自行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 3 (略) 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 (略) 要求, (略) (略) 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 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 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 可通过地图选择 “ (略) 公共 (略) ”,打开【业务管理 - 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 + 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 (略) (网址: http://** / )” (略) 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 (略) ” (略) 首页“通知通告”中“ (略) (略)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 400 (略)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 4 年 1 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公共 (略) 【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 F 格式)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 平台、 中国河北省 (略) 发布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
7 .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内容增加《中小企业声明函》。
8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通过河北省 (略) 或 书 (略) 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一平 (略)
地址: (略) 自然公园东门 2 号院
联系人:平雪敏
电话:0316-(略)
9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 永清县韩村镇人民政府
电话 : 0316-(略)
电子邮箱 :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清县韩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一平 (略)
地 址: 永清县韩村镇韩村 地 址: (略) 自然公园东门 2 号院
联 系 人: 张雅辉 联 系 人: 平雪敏
电 话: 0316-(略) 电 话: 0316-(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