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矿权审批及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问题的说明
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 * 步加强露天开采非金属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规〔 * 〕1号)文件第 * 条规定:严格新设采矿权准入各类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区禁止新设采矿权。在第 * 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批复之前,暂停批复采矿权出让计划;待第 * 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批复实施后再新设和出让采矿权。我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源专项规划虽已上报自治区审批,但目前未得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所以 * 年初至今,我市没有采矿权审批及出让转让事项。
特此说明。
靖西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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