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佛子庄乡
公示时间:2024-04-10至2024-04-16
受理时间:2024-04-10
项目概况:新建房山循环经济产业 (略) 修复工程,路线全长3.82公里,规划 (略) ,路面宽7米,机动车道一上一下,机非混行, (略) 肩宽0.75米,路基全宽8.5米,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全线设置桥梁1座,长度133.14米。隧道1座,长度356米。项目建设内 (略) 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略) 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于海旭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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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房山区良 (略) *26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