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2023年取水监测计量设施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略) 2023年取水监测计量设施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SJ2023-RJ-J001-1
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取水监测计量设施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瑞财购2023B* | (略) 2023年取水监测计量设施体系建设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签订合同后履行服务,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自开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将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以现场查询为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0:00 至 2023年09月09日 00:00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分中心
五、开启:
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4、政采贷: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2]20号)和《 (略) 财政局 (略) 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 (略) 支行关于深 (略)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2]20号)文件精神,中标人线上申请“政采贷”融资操作指南如下:(1)中标人在金融服务系统(网址:https://http://**)注册登记,即可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填写融资需求,并线上签订融资业务授权书,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2)中 (略) 财政局官网查询金融机构及融资产品信息,注册登录中征平台(网址:http://**),凭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发起线上融资申请,银行(金融机构)将与中标人对接。5、合同在线签订: (略) 财购字〔2023〕4号文件关于 (略) 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及公开备案的通知,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就 (略) 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公开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起,省财政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开发启用政府采购合同“在线签订”功能。 (略) 财政厅工作要求,市直单位自即日起实行“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市直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三、市直单位“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备案。依法“在线签订”的政府采购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备案。 四、市财政局将加强对合同签订和公开备案工作监管,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范畴。同时,市财政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发了合同签订预警模块,对市直单位合同签订情况进行预警提示。对违反规定未落实 (略) 直单位,将依规采取限期整改、工作通报和书面警告等方式,督促工作规范开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水利局
地址: (略) 象湖镇金水路一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洲 (略)
地址: (略) 象湖镇豪门旺族大旺服装街5#11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