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2年度
自评估报告
零陵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2023年2月
(一)园区简介
湖南零陵工业园 (略) 零陵区,园区代码S*, (略) 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湘环评[2013]192号:河西片区:高新技术产业 (锰产业高新技术研发、新材料等)、食品加工、生物制药、机械制造行业;珠山片区:重点发展锰常规产品加工,锰系新能源新材料加工等锰产品:湘发改函[*号: 新扩区域主要布局发展产品如工、农副食品加工等产业;六部委公告2018年第4号:生物医学、电子、锰冶炼加工。核准范围面积湘环评[2013]192号:515.91公顷;湘发改函[2015]60号河西片区用地面积252.71公顷,珠山片区用地面积 230.94公顷:六部委公告([2018]4号文)核准湖南零陵工业园区面积为4.6938平方公里,其中河西核准用地面积2.5271平方公里,珠山片区核准用地面积2.1667 平方公里,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 (略) 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4.6938km2。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含调扩区、跟踪评价)情况2013年8 (略) 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湖南零陵工业园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批复文号(湘环评函[*号);2020年7月16 (略) 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关于湖南零陵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文号为 (湘环评图[2020]26号)。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湖南零陵工业园创建于1997年9月,原名“永州芝山萍洲工业小区”,东起永州大道,南与黄古山老城区相连,西临潇水,北至日升大道以北200米,核准用地面积4.3508km2。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审核 (国家发改委2006年第41号)和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6]79号) (略) 级工业园区,并更名为“湖南零陵工业园”,规划用地面积51591km2。2015年2月, (略) 人民政府根据园区现有建设情况提出零陵工业园调区扩区的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湘发改函[*号),零陵工业园园区总面积483.65公项,其中河西片区252.71公顷:珠山片区230.94公顷: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以联合公告 ([2018]4号文) 核准湖南零陵工业园区面积为4.6938平方公里,其中河西核准用地面积2.5271平方公里,珠山片区核准用地面积2.1667平方公里。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零陵产业开发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文),核定零陵产业开发区面积共466.94公顷,其中区块一(珠山片区)149.49公顷,区块二(河西片区)317.45公顷。
2022年1-12月,零陵产业开发区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205亿元,同比增长39.89%。
(二)入园企业管理
截止到2022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42家,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42家,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0家,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0家。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41家( (略) 未取得环评批复但企业已关停);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0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0家。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24家,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11家 (环评备案企业无需环保竣工验收)。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15家,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0家。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29家(其中重点管理企业数量2个,简化管理企业数量6个,登记管理21家,11家企业关停未取得排污许可证,2家在建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的情况。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620t/a,氨氮110t/a,二氧化硫760t/a,氮氧化物60t/a,VOCs / t/a,六价铬≤0.1t/a,总锰≤4t/a 其他 / t/a。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0个,未开工的0个,修复中的0个。
二、环境管理状况(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2013年8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零陵工业园调区扩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湘环评[2013]192 号;2020年7月16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零陵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 (湘环评函[* 号)提出环保控制性要求,原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开发区跟踪评价工作意见函具体要求落实情况见下表。
表2-1环评批复及跟踪评价落实情况表
序号 | 环评批复要求 | 跟踪评价审查意见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落实情况 |
1 | 进一步优化零陵工业园调区扩区的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园区内各功能组团及周边农业、居住生活服务等各功能组团及园区周边农业、居住生活服务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按环评建议要求,河西片区不布置三类工业用地,限制在邻近石山脚乡居住区的工业用地内引进气型污染企业;将处于珠山片区常规产品加工区周边1km范围内下风向的岔江塘村、东西坊村以及侧风向灶背村纳入园区拆迁范畴,将其安置在珠山镇;优化初级产品布局,尽量将电解锰、锰合金等企业布置于常规产品加工区的中心地块;保 (略) 总体规划中西侧的山体绿地,并对紧邻珠山片区1km内的发展备用地块严格控规,不再规划居民集中区、疗养地等敏感目标。 | 进一步强化园区开发的合规性。园区2013年调扩区规划环评与调扩区正式批复期间间隔较长,造成河西片区核准范围小于环评范围,较多企业落户在核准范围之外;由于规划环评论证的园区工业用地区域绝大部分不在园区核准范围之内,部分后续新建的工业项目则布局在非工业用地上。经过多年发展,河西片区实际的开发范围、空间功能布局、产业定位、产业布局与原园区环评的基础情况已有较大偏差;规划用于整合锰产业的珠山片区开发程度低。园区应尽快开展全面的规划优化调整,并重新进行规划环评论证,规划正式调整之前,对于与现有规划布局不符的已入驻的二、三类工业不得在原址扩大生产规模。 | 1、园区内部分企业与产业布局不相符;园区内企业与周边农业、居民点保持了适当距离,河西片区布置了永州 (略) 属三类工业用地,但环评已分析了与周围环境的相容性, (略) 生态环境厅已对其环评进行了批复提出相应的限制要求。邻近石山脚乡居住区的工业用地内引进的企业的气污染较小;目前珠山片区无企业,开发强度低。开发后将按照规划进行产业布局,严格控规合理布局。 2、零陵工业园调区已取得《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零陵工业园区开展调区前期工作的函》(湘发改函[2020]100号),已委托相关单位开展调区的前期工作,园区的优化调整工作正在进行当中规划布局不符的已入驻的二、三类工业未在原址扩大生产规模 | 正在落实 |
2 | 严格执行工业园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河西片区禁止涉重金属企业、气型污染企业入驻,严格限制水型污染项目进入,其中食品工业禁止引入饮料、发酵等用水量大的企业,机械制造禁止涉及磷化、酸化、电镀等的企业进入,生物制药产业禁止进行原料药生产。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调扩区准入行业、条件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项目前期和建设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其排污浓度、总量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规划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按报告书要求对已建项目进行清理,对园区现有与产业政策导向不符合的企业逐步清理退出;对园区用地布局规划不符的现有规模以上且符合产业政策、相关环保手续健全的企业,按调扩区后功能分区逐步迁移不相应产业功能区,强化入园企业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运营管理,确保开发区内建设项目总体满足地方环保管理要求。根据珠山镇目前锰产业企业布局分散的局面,地方政府应采取措施加快区域锰产业的整合集中;按照环保相关政策要求,编制区域锰产业整合规划并开展规划环评论证,合理优化产业发展规模、总体布局等要求,在专项产业规划环评未完成前,珠山镇及园区内不得新增和扩建电解锰、锰渣等产能规模。 | 进一步严格产业环境准入。园区后续发展与规划调整须符合园区“三线一单”环境准入要求及《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和负面清单要求。在河西片区,对于不符合园区规划要求的企业(包括部分已停产的企业)要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方案明确予以整改、搬迁或退出。珠山片区的开发应严格落实原规划环评的要求,编制区域锰产业整合规划并开展规划环评,以确保锰产业合理有序开发。 | 永州 (略) 属于化工项目不符合开发区入园企业准入,环评已分析了与周围环境的相容性, (略) 生态环境厅已对其环评进行了批复,提出相应的限制要求。其余引进项目执行了开发区入园企业准入制度,不是限制和淘汰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河西片区没有引进涉重金属企业和气型污染企业,没有引进耗水量较大的水型污染项目进入,涉及食品加工没有进入饮料、发酵等用水量大的企业,机械制造没有引进涉及磷化、酸化、电镀等的企业进入,制药主要为原材料粉碎包装,没有原料药生产。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基本按“调扩区准入行业、条件一览表”做好了项目的招商把关,园区企业已投产项目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部分企业未进行验收,相关环保设施滞后没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已建项目进行了清理,依据开发区调扩区环评要求分类分情况进行了处置,部分清理处置工作没有全部落实。对园区内企业进行了环保监管。目前珠山片区无企业。区域锰产业整合规划和规划环评论证尚未进行、珠山镇及园区内没有新增和扩建电解锰、锰渣等产能规模。 | 正在落实 |
3 | 工业园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排水,按排水规划,河西片区污水处理依托永州向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潇水;珠山片区污水经收集后,统一进入珠山镇坝上村沙丘拟建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石期河,污水处理厂应兼顾珠山镇排水处理,其具体选址、工艺、规模另行环评论证。加快园区相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在园区污水可纳入家中污水处理前,园区禁止引入水型污染企业,已入园企业工业污水,生活污水排放必须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控制,其中第一类污染物车间口排放必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进一步落实园区污染管控措施。2020年底前完善园区雨污分流系统、污水收集管网和泵站等污水输送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园区废水应收尽收,全部送至配套的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企业不单独设置向自然水体的排污口。河西片区排水项目的引入要与现有依托的向家亭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相匹配,避免超处理能力引进水型污染项目,稳步推动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珠山片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要与新建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设施未投入使用之前涉废水排放项目不得投产。优化能源结构,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园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强对园区重点排放企业的防控。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危险固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对园区内环保手续不完善的企业全面整改,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 开发区河西片区已建成的园区道路实现了雨污分流,已建成的园区道路两边企业的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零陵产业开发区河西片区的污水目 (略) 向家亭污 (略) 政污水管网连通。珠山片区无企业。河西片区内企业污水均依托向家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河西污水处理厂)目前主体已基本完成,预计2023年下半年投入使用。 | 正在落实 |
4 | 按报告书要求做好工业园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园区管理机构应该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按照规划及报告书要求,加快园区的天然气管网建设,河西片区近期控制4t/h以下燃煤锅炉建设,远期全部使用燃气锅炉,减少燃料结构型二氧化硫污染;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园区清洁生产考核机制,对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对具体项目按照项目环评,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在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避免不利影响。 | / | 开发区管委会河西片区锅炉燃料为生物质,淘汰了燃煤锅炉。加强了企业管理,企业配置了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采取了相应措施减少了无组织排放,确保满足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按照项目环评,设置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在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避免不利影响。 | 已落实 |
5 |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按报告书建议工业园配套二类工业固废填埋场的建设,优先选择已经采掘的锰矿产区,尽快开展地勘、环评等前期。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 | 零陵产业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进行了收集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入园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对能综合利用的固废进行了资源化利用。珠山片区目前无企业,尚未进行开发区二类工业固废填埋场的建设及前期的地勘、环评等工作。 | 已落实 |
6 | 园区要建立专职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健全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内重要风险源管控。加强园区危险化学品储运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重点加强对盛业有机科技等企业的环境风险监管。 | 园区已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开发区开发建设和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局),完成了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已建立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 已落实 |
7 | 按园区开发规划及相关主导产业的准入条件等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对引进项目应先期完成环保拆迁,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 加强对环境敏感点的保护。严格做好控规,园区内 (略) 、学校、居民区(安置区)等环境敏感点,在邻近已有敏感目标上风向的区域应避免布局气型污染企业及噪声污染企业,对已有企业要加强监管,按报告书要求在环境敏感目标与气型污染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后续开发过程中园区内居民拆迁安置到位,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坚决杜绝居民区、安置区布局杂乱的情况,对于具体项目环评设置了防护距离和拆迁要求的,要确保予以落实。 | 按园区开发规划及相关主导产业的准入条件等统筹了拆迁安置,目前的零陵产业开发区已开发区域妥善落实了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目前引进的项目先期完成了环保拆迁,妥善避免了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 已落实 |
8 |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园区建设的扬尘污染控制、施工废水处理和噪声 (略) ;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堰.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 做好园区后续开发过程中生态保护。尽可能保留自然水体,施工期第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后续开发建设中的扬尘污染和水土流失 | 加强了对建设施工期扬尘、废水及噪声的防治,对开挖土石方等采取了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 已落实 |
9 | 污染物总量控制(近期):COD<620t/a、氨氮<110t/a六价铬≤0.1t/a、总锰≤4t/a、SO<760t/a、NOx<60t/a。总量指标纳入地方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 | / | 目前园区排放量COD:26.11t/a,氨氮:4.22t/a,SO2:24.436t/a,NOx:17.876?t/a,六价铬:0t/a,总锰:0t/a,满足园区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 已落实 |
10 | / | 完善开发区环境监测体系园区应严格落实跟踪评价提出的监测方案,结合园区规划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终点企业分布、终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监理健全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对园区终点污染排放企业加强监督性监测,防止偷排漏排。 | 已开展园区内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 已落实 |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零陵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2-3“三线一单”落实情况表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区域主体功能定位 | 主导产业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
省 | 市 | 县 | ||||||||||
ZH* | 湖南零陵工业园 | (略) | (略) | 零陵区 | 重点管控单元 | 核准范围:4.6938 | 核准范围(一园两区): 河西片区涉及朝阳街道、石山脚街道,珠山片区涉及珠山镇 | 省级重点开发区域 | 湘环评[2013]192号:河西片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锰产业高新技术研发、新材料等)、食品加工、生物制药、机械制造行业;珠山片区:重点发展锰常规产品加工、锰系新能源新材料加工等产业; 湘发改函[2015]60号:新扩区域主要布局发展锰产品加工、农副食品加工等产业; 六部委公告2018年第4号:生物医学、电子、锰冶炼加工。 | 1河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珠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尚在规划。 2.河西片区紧邻石山脚街道,且位于石山脚街道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3.珠山片区内部分三类工业用地紧邻区外的岔江塘村、灶背村、翻身洞村,且位于其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或侧风向。 |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1河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珠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尚在规划。 | 目前河西片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已经基本完成,预计2023年下半年投入使用,目前园区污水依托向家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22年5月编制完成零陵产业开发区河西片区依托《零陵区城镇污水处理厂企业污水排放评估报告》; | 符合 | |||||||||
2.河西片区紧邻石山脚街道,且位于石山脚街道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 邻近石山脚乡居住区的工业用地内引进的企业气污染较小。 | 符合 | ||||||||||
3.珠山片区内部分三类工业用地紧邻区外的岔江塘村、灶背村、翻身洞村,且位于其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或侧风向。 | 珠山片区现未开发;控制珠山片区的锰产业的总量,控制片区内的三类用地规模。 | 符合 | ||||||||||
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零陵产业开发区实际情况 | 相符性 | |||||||||
空间布局约束 | (1.1)园区应尽快开展全面的规划优化调整,并重新进行规划环评论证,规划正式调整之前,与现有规划布局不符的已入驻的二、三类工业不得在原址扩大生产规模。 (1.2)严格做好控规,园区内 (略) 、学校、居民区(安置区)等环境敏感点,在邻近已有敏感目标上风向的区域应避免布局气型污染企业及噪声污染企业,对已有企业要加强监管,按要求在环境敏感目标与气型污染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 河西片区: (1.3)禁止涉重金属企业、气型污染企业入驻,严格限制水型污染项目进入,其中:食品工业禁止引入饮料、发酵等用水量大的企业,机械制造禁止涉及磷化、酸化、电镀等的企业进入,生物制药产业禁止进行原料药生产。 (1.4)河西片区不布置三类工业用地,限制在邻近石山脚乡居住区的工业用地内引进气型污染企业。 (1.5)对于不符合园区规划要求的企业(包括部分已停产的企业)要予以整改、搬迁或退出。 珠山片区: (1.6)保 (略) 总体规划中西侧的山体绿地,并对紧邻珠山片区1km 内的发展备用地块严格控规,不再规划居民集中区、疗养地等敏感目标。二、三类工业用地紧邻地块不得布置居住区。 (1.7)编制区域锰产业整合规划并开展规划环评,以确保锰产业合理有序发展。在区域锰产业整合专项规划环评未完成前,园区内不得新增和扩建电解锰、富锰渣等产能规模。 | 1、目前园区调区工作正在进行中。在新的规划正式调整前,园区要求与现有布局不符的二、三类工业不得在原址扩大生产规模; 2、园区控规于2017年获批,目前现在正在开展新一轮控规调整。园区内未新增新的环境敏感点,已有敏感目标上风向区域未布局气型污染企业和噪声污染企业,园区加强了对已有企业的监管。 3、河西片区没有引进涉重金属企业和气型污染企业,没有引进耗水量较大的水型污染项目进入,涉及食品加工没有引入饮料、发酵等用水量大的企业,机械制造没有引进涉及磷化、酸化、电镀等的企业进入,制药主要为原材料粉碎包装,没有原料药生产; 4、河西片区按照控规,只允许布置一类工业用地,不再布置三类工业用地,在临近石山脚乡居住区不再引进气型污染企业; 5、永州 (略) 属于化工项目不符合工业园入园企业准入,但环评已分析了与周围环境的相容性, (略) 生态环境厅已对其环评进行了批复并提出相应的限制要求。其余引进项目执行了工业园入园企业准入制度,不是限制和淘汰项目,引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6、目前珠山片区处于初步建设状态。区域锰产业整合规划和规划环评论证尚未进行、珠山镇及园区内没有新增和扩建电解锰、渣等产能规模, (略) 场原因,产能得到大幅度的减少。 | 符合 |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工业园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化工、电池等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按规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河西片区:加快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潇水。完善园区雨污分流系统、污水收集管网和泵站等污水输送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园区废水应收尽收,全部送至配套的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各企业自行处理初期雨水,处理后汇入片区雨水管网系统,排入小桃江、愚溪河。 珠山片区:废水送至拟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具有纳污能力的水体。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要与新建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设施投入使用之前涉废水排放项目不得投产。 (2.2)废气: (2.2.1)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2.2.2)按要求完成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 污染治理。 (2.2.3)园区内水泥制品、化工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督促水泥制品企业、砖瓦行业落实特护期错峰生产要求。 (2.3)固废: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一般工业固废、含重金属的除尘灰、废电极等危险废物尽量回收利用,铬渣 (略) 危险废物填埋场进行处置;规范珠山片区锰渣库的建设和管理,配套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严格预防和控制锰矿选矿、阳极泥利用、锰渣堆放、铬渣堆放以及资源化利用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 | 1、园区污水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化工、电池等企业按规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河西片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已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预计2023年下半年投入使用。近期园区污水量较少,经专家论证可行后,园区污水接 (略) 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潇水。园区已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做到了污水管网全覆盖,提升泵站等配套设施已建成,园区废水应受尽收全部送至向家亭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各企业的雨水经企业自行 (略) 政雨水管网系统,排入愚溪河。珠山片区暂未开发建设; 2、河西片区锅炉燃料为生物质,淘汰了燃煤锅炉。加强了企业管理,企业配置了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采取了相应措施减少了无组织排放,确保满足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按照项目环评,设置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在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避免不利影响; 3、园区内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涂装、家具制造等多数已改用水性漆,做到了达标排放; 4、园区内无水泥制品、砖瓦行业企业 5、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进行了收集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入园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对能综合利用的固废进行了资源化利用。由于珠山片区相关基础设施正在建设,故尚未进行工业园二类工业固废填埋场的建设及前期的地勘、环评等工作。 | 符合 | |||||||||
环境风险防控 | (3.1)健全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组织严格落实《湖南零陵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加强区内重要风险源管控。加强园区危险化学品储运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重点加强对盛业有机科技等企业的环境风险监管。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加大涉重企业治污与清洁生产改造力度,强化园区集中治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与偷排漏排,规范企业无组织排放与物料、固体废物堆场堆存,稳步推进重金属减排工作。建立涉重行业企业清单,将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涉重金属企业,明确相应的减排措施和工程。 (3.4)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电解锰等行业企业,已建成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禁止工矿企业排放废水直接用于农业灌溉,防止污染物随灌溉水进入耕地。 | 1、湖南零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中 (略) 编制了《零陵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已完成全套备案手续。园区建立了应急指挥部并明确职责,配备了应急物资并明确急救援物资和设施(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存放地点、负责人和调动方式,完善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2、已开展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排查工作,督促生产企业按要求设立危废暂存间并外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园区清洁生产考核机制,对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河西片区没有引进涉重金属企业和气型污染企业; 4、园区内现无电解锰企业:园区禁止工矿企业排放废水直接用于农业灌溉。 | 符合 |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 (4.1.1)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推动园区天然气管网建设,河西片区远期全部使用燃气锅炉,涉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严格执行禁燃区相关要求;珠山片区以电能作为主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锅炉。 (4.1.2)到2020年,园区能源消费强度控制在0.0414吨标煤/万元,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4528.85吨标煤(当量值)以内,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787.52吨标煤(当量值)以内;到2025年,园区能源消费强度控制在0.0348吨标煤/万元,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26347.84吨标煤(当量值)以内,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1197.24吨标煤(当量值)以内。 (4.2)水资源:强化工业节水,重点开展化工、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开展用水效率评估,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到2020年,零陵区的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30%和30.8%。 (4.3)土地资源:制定用地调整计划,合理调整土地规划。对于新进项目,通过投资项目评价机制,严把准入关,提高供地门槛,坚持供地量与投入产出、科技含量、财政贡献和投资强度等指标挂钩。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工业项目申请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150万元/亩。 | 1、园区积极推动锅炉燃煤改造工作,锅炉生物质能源改造全面完成; 2、加强水资源管理,切实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园区内无食品行业高耗水企业。园区积极引导企业循环利用工业水,建设节水型工业园区; 3、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产出效益,全面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战略;园区严格落实用地指标; | 符合 |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略) 向家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10万m3/d,实际处理规模9.5万m3/d,污水处理工艺为高负荷生物滤池/固体接触(TF/SC)工艺,污水处理企业范围:河西片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5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151.9 m3/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42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
区域企业废水排放量合计18.92万t/a,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为26.11t/a,氨氮排放量为4.22t/a。园区现有污 (略) 政纳污管道进入向家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潇水。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
表2.2-4 园区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汇总表
污水处理厂名称 | 设计处理规模 | 处理范围 (片区) | 纳管企业数量(个) | 纳管率 | 进口处在线监测安装及联网 情况 | 出口处在线监测安装及联网情况 | 出口处在线监 测数据达标率 (%) |
向家亭污水处理厂 | 10万m3/d | 河西片区 | 42 | 100% | 进出口安装了COD、氨氮、总磷、总氮已安装在线监测并联网 | 有在 (略) 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联网 | 100% |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35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企业污染源监测),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 /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 24.436t/a,氮氧化物17.876t/a,VOCs 9.93?t/a,其他 / t/a。
零陵产业开发区管理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 (湖 (略) )按照调区扩区规划环评制定的监测计划进行大气环境监测,布置4个监测点位,监测点位分别为:五里堆、石山脚、零陵工业园管委会和珠山镇居民区,监测结果均达标。
(五)土壤环境管理
零陵产业开发区2022年度未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33个,产生量6673.5?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t/a,自行处置6673.5t/a,外委处置/ 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11?个,产生量357.603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t/a,自行处置0 t/a,外委处置357.603?t/a。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处理能力/ t/a,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种类/,处理工艺 /。 (园区无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
园区在规划范围内道路及小区设置有垃圾桶和垃圾收集站,区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集中清运方式统一送至位于坦塘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园区内工业固废应由各单位自行分类收集和处置;零陵产业开发区未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各企业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标准进行处置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外委处置。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 )投诉/件,已完成整改/件,完成率/%。处罚问题/件,已完成整改/件,完成率100%。环保督察交办问题0件,已完成整改0件,完成率/。
(八)园区信用评价
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与信用管理办法和细则的自评情况详见表2-1。
(九)园区第三方治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园区环境管理,园区根据2020年8月《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积极响应,引进第三方治理单位“湖南中 (略) ”作为园区“环保管家”进一步提高零陵产业开发区整体环保管理水平。
(略) 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相关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排查园区环保问题,建立园区环境管理档案;
2)协助园区空气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3)入园企业准入条件设置,筛选及布局咨询
4)协助园区应对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协助完成园区安排的其他日常环保工作。
5)对园区所辖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诊断和咨询。
6)针对园区生态环境现状,第三方单位协助园区编制年度生态环境管理自评估报告及环保信用评价自查总结报告。
表2-1 ? (略) 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自评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评价指标 | 评价标准 | 得分 |
1 | 环境准入 | 规划环评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 0 |
2 | 产业园区未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 | 0 | ||
3 | 化工园区认定后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达标导致复核不合格或被摘牌。 | 0 | ||
4 | 环境监管 | 环保手续落实 情况 | 产业园区内存在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 0 |
5 | 水环境管理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进行废水收集处理或未达标排放的。 | 0 | |
6 | 气环境管理 | 产业园区未建立工业炉窑、锅炉清单和涉VOCs 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管理台账,园区内存在工业炉窑、锅炉或涉 VOCs 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建设、运行有效收集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 0 | |
7 | 固废管理 | 产业园区内存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或连续2年规范化管理评估不达标企事业单位。 | 0 | |
8 | 土壤环境管理 | 产业园区内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 | 0 | |
9 | 环境监测 |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 0 | |
10 | 监管能力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 0 | |
11 | 产业园区内存在被评为环保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 0 | ||
12 | 环境信息管理 | 产业园区未建立健全“一园一档”、“一企一档”等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 0 | |
13 | 风险防控 | 环境应急保障 能力建设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0 |
14 |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环境 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不到位。 | 0 | ||
15 | 环境风险 | 产业园区发生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 生态破坏事件。 | 0 | |
16 | 产业园区存 (略) 级环保督察、生 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问题, (略) 级 及以上主管部门挂 (略) 级主管部 门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 问责等情况。 | |||
17 | 产业园区因发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中央层面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 0 | ||
18 | 绿色发展 | 污染物减排 | 产业园区主要污染物削减率排名前10%。 | 0 |
19 | 创新与示范 | 产业园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 (略) 部级及以上表彰、推荐推广。 | 0 | |
20 | 公众参与 | 环保信息公开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环境信息。 | 0 |
21 | 舆情与投诉 | 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引发集中或长时间信访、投诉、上访,引发负面舆情。 | 0 | |
22 | 其他 | / | 产业园区未 (略) 生态环境厅其他年度任务。 | 0 |
23 |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 | 0 | ||
24 | 产业园区连续两年被评为环保诚信园区。 | 0 | ||
总分:9 ??等级:合格 |
1、强化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
一是加快河西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预计2023年下半年投入使用。二是完善园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2020年园区共完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约9公里,投入1000多万元,铺设了园区内9条路网主干管及园区至向家亭污水处理厂的排污主干管 (瑞翔大道、潇湘大道、萍洲西路等)、工业园污水提升泵站,做到了园区企业污水管网全覆盖、企业污水全收集、园区污水全处理,园区企业污水全部排入向家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强化园区第三方治理工作
零陵产业开发区在确定第三方治理单位后,充分发挥第三方单位的技术优势,开展了新一轮企业调查,完善了“一企一档”,已启动编制新一轮的环保信用评价报告,开展了环保监测。
3、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的落实工作
零陵产业开发区确定了近期和远期规划开发边界,在保证不突破“三线一单”的基础上,明确了园区的发展方向区,为园区下一步产业布局和调区扩区提供指导。
4、完成园区“一园一档”、“一企一档”资料整理汇总
(略) “一园一档”管理工作的文件要求,零陵产业开发区对照《园区“一园一档”内容及评分标准》,完善了有关档案资料,做到了资料完备, (略) 县考核达标。
5、开展园区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的自查及整改
2021年工业园区内注册规模以上企业83家,目前实际在园区内建设或生产经营的企业有42家。经过摸排企业环评手续的办理情况,41家企业均已经办理了环评手续并取得环评批复( (略) 未取得环评批复但企业已关停))。对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未办理环境突发问题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园区做好监管服务,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完成环保手续。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1、部分企业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够深刻,管理不规范,缺乏专业的环保技术人员指导。
2、园区部分企业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3、部分企业未完成环境突发问题应急预案备案;
4、园区未建成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
5、产业园区未建成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6、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河西污水处理厂)目前主体已基本完工。应加快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保障园区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园区今后一段时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环境保护与治理:
1、严格控制污染物总量,落实控制指标分解到园区企业;
2、进一步完善园区环保配套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规划实行雨污分流,坚决落实水环境整治措施,加快河西片区、珠山片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河西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组织建设,预计2023年下半年河西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营;
3、督促和引导入园企业尽快按照规定完成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和环境突发问题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计划2023年年底前督促所有入园已建成投产企业完成设施整改并取得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编制环保应急预案。
4、积极筹建园区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和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计划2025年前逐步建立园区集中统一的固废收集、储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
5、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源头管控作用,严格执行入园企业准入制度,不再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高能耗高污染、不符合产业政策以及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
6、积极推广新能源的应用,严控大气污染排放指标,加快园区内天然气管网建设,争取远期全部园区企业使用燃气锅炉;
7、做好建设项目的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等工作,加强园区建设的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施工废水处理、道路扬尘处理和噪声污染防治。
8、每年定期开展园区环境问题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并实施限期整治方案,做到即查即改、立查立改;
9、采取多种形式、途径加强对环保工作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强化园区企业和居民的环保意识。
零陵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