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经农用地用途变更为体育用地的黑龙江省汤旺县户外运动营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汤旺县户外运动营地建设项目地块位于汤旺县汤旺河镇,占地面积*.0m2,中心地理坐标为129.*°,48.*°。调查地块东侧为草地和汤旺河河滩、北 (略) ( (略) )和草地,隔草地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正在施工),西 (略) ,隔路为汤旺县应急管理局和森林防火大队,南侧为林地。由汤旺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委托黑龙江 (略) 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出具了《黑龙江省汤旺县户外运动营地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告结论为:基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到的相关信息,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现被用作周边小区施工建设的临时用地,用于堆放建筑材料,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用于规模化养殖,未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周边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危险化学品泄漏以及其他环境污染事故。确定对本地块未造成污染,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调查工作,本次调查结束。
二、专家评审结论
2024年8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黑龙江省汤旺县户外运动营地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技术评估,总体质量评价为:《报告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编写,内容较全面,调查范围和重点基本适宜, (略) 线正确,地块历史较清晰,调查结论基本可信。但部分内容存在疏漏,《报告书》经补充完善后,可按程序上报。9月2日,《黑龙江省汤旺县户外运动营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修改稿)》经专家复核,已达到修改标准,可作为下一步工作依据。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1日
联系电话:(0458)* 土壤自然科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