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正益新能源信丰县锂电池再生利用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正益新能源信丰县锂电池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赣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正益新能源信丰县锂电池再生利用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略) (略) 信丰县工业园水东大道与中端南路交处,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5′16.659″,北纬25°26′7.895″。项目租用信丰县 (略) 厂房,占地面积10000m2,总建筑面积10000m2,购置破碎机、震动筛、分离机、风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物理破碎拆解废锂离子电池6000吨/年、转运5000吨/年的生产规模。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赣 (略)
联系人:戴凯东电话:*
地址: (略) 信丰县工业园水东大道与中端南路交处
邮编:*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赣州 (略)
联系人:邓建华电话:*
地址: (略)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左岸馥园12#楼502室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获取链接:
http://**_*.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发送至邮箱:*@*q.com。
2、填表公众自行打印,寄至: (略) 信丰县工业园水东大道与中端南路交处(地址)。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赣 (略)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