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3-*传真:0913-*
通讯地址:陕西省大荔县洛滨大道西段邮政编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黄家裕鑫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 (略) 大荔县许庄镇黄家村三组 | 大荔黄家裕鑫塑框加工厂 | 陕西 (略) | 报告表 | 见附件 |
附件:1.大荔黄家裕鑫塑框加工厂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