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旧城改造(金沙路路段提质改造项目)
澄清答疑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1、请问该项目投标信息表中暂估价是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两项金额还是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和材料暂估价三项金额?
答复一:本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投标信息表》所填内容的咨询”回复:“暂估金额包括专业工程暂估价和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不包括材料暂估价”。
2、请问该项目投标时是否只需要保证暂估材料的单价和暂估单价一致即可,不需要和暂估材料数量也一致?
答复二:暂估材料数量需一致。
3、请问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材料单价 (略) 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哪一期预算价编制的?
答复三:主材价格按《衡阳工程造价》2023年第三期 (略) 场价格确定。
4、招标公告1.5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质量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中质量标准、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5.1质量要求,以上几处对质量标准描述不一致,请问质量标准以哪个为准?
答复四: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为准。
5、10.14.8 本项目预付款不低于中标金额的 10%,具体比例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额度: 不低于 10%,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两处描述不一致,请问预付款额度以哪个为准?
答复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8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略) 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南岳区西街12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
地 址: (略) 高新区晓霞街36号文翰花苑G栋506室;
联 系 人:唐宇、冯承兰、叶亮辉;
电 话:0734-*、*。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南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 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