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迁建工程生产辅助及后勤设施用房工程
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略迁建工程生产辅助及后勤设施用房工程(项目编号:NNPZWZ- ## )略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1、略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原内容为“进度款按月支付,付款金额为当月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款项的80%。竣工验略工程结算,报X市财政评审并经建设单位确认结算价后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5%,付款前,承包人需先提供完税发票。工程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缺陷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起),期满后1个月内退回,不计利息。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致使发包人受损的,发包人无须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变更工程结算后支付)。”,现更改为“进度款按月支付,付款金额为当月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款项的80%。竣工验略工程结算,报X市财政评审并经建设单位确认结算价后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7%,付款前,承包人需先提供完税发票。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缺陷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起),期满后1个月内退回,不计利息。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致使发包人受损的,发包人无须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变更工程结算后支付)。”。
2、招标文件第1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原内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0万元”,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万元”。
3、招标文件第129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原内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进度款按月支付,付款金额为当月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款项的80%。竣工验略工程结算,报X市财政评审并经建设单位确认结算价后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5%,付款前,承包人需先提供完税发票。工程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缺陷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起),期满后1个月内退回,不计利息。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致使发包人受损的,发包人无须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变更工程结算后支付)。”,现更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进度款按月支付,付款金额为当月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款项的80%。竣工验略工程结算,报X市财政评审并经建设单位确认结算价后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7%,付款前,承包人需先提供完税发票。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缺陷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起),期满后1个月内退回,不计利息。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致使发包人受损的,发包人无须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变更工程结算后支付)。”。
4、招标文件第132页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5.3质量保证金:原内容为“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照竣合同价格总额的5%比例预留。”现更改为“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照竣合同价格总额的3%比例预留。”;原内容为“(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5 %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现更改为“(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5、招标文件第128页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2.3 计量、第156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原内容为“材料价格参考《X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 10期信息价,信息价未公布的材料价格参照《X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 10期信息略询价;”,现更改为“材料价格参考《X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11期信息价,信息价未公布的材料价格参照《X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11期信息略询价;”。
6、招标文件第157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原内容为“(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10期,略定价。”,现更改为“(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11期,略定价。”。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南略
201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