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价格监管执法, (略) 经济回升向好,维护社会稳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和民生领域违规收费行为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违规行为。建筑许可、生产和销售许可、竣工验收、专利申请等过程中各类评价、评审、报告编制等环节存在的违规收费行为。违规增设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并收费、不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未脱钩单位承担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转嫁行政审批过程中中介服务费用等行为。
(二)行业协会依托行政权力收费违规行为。行业协会将入会设为企业参加评比达标表彰、会议论坛、资质认定、考试考核、标准制定等活动前置条件,强制入会并强制收费。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收费、开展活动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认定并收费等行为。
(三)商业银行、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收费违规行为。不落实收费减免政策,通过转嫁、搭售等违规增加融资成本,融资中介机构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行为。特别是不落实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措施,以及融资过程中中介收费不合规等行为。
(四)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收取不合理费用、向用户转嫁建筑区划红线外供水供电供气接入工程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教育及相关领域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行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各类机构组织研学旅游过程中价外收费行为,以及收取保险费过程中价格欺诈等行为。公立和普惠性托育机构、幼儿园未按规定执行相关收费政策,民办托育机构和幼儿园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课后服务收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行为。职业教育学校、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等未按收费政策执行。学校向食堂经营者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食堂管理费,向学生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应自愿参保的保险费,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过程中擅自扩大服务范围,强制、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从中盈利,学校通过第三方机构变相向学生收取各类服务性费用等行为。
(六)医药领域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药品价格领域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未按规定执行药品、耗材零差率政策及中药饮片最高差价率政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未按规定执行政府指导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通过捆绑、组合方式提供医学检验服务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的行为,未按规定提供门诊诊查服务而收取诊查费等行为。
(七)旅游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低标高结、虚假折价减价、虚假价格比较、实施“两套菜单”、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宾馆酒店、民宿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行为。
三、线索提供方式
(略) 民如发现上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进行反映,也可直接到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举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东区攀枝花大道中段440号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西 (略) 160号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仁和区宝兴北街5号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米易县攀 (略) 12号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盐边 (略) 99号
四、相关说明
1.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实,包括收费主体对象名称、实际经营地址、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等要素,尽可能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以便调查核实。
2.对投诉举报人,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依法保密,如发现对举报投诉人实施打击报复的违法行为,将坚决按照相关法律移送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