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林泉顺达钙粉厂年产2万吨碳酸钙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德安县林泉顺达钙粉厂年产2万吨碳酸钙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德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德安县林泉顺达钙粉厂年产2万吨碳酸钙粉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德安县林泉乡大溪畈村(N29度29分31.199秒,E115度43分5.673秒)。 |
建设单位 | 德安县林泉顺达钙粉厂。 |
环评机构 | 江西蓝科 (略) 。 |
建设项目 概况 | 1、项目名称:德安县林泉顺达钙粉厂年产2万吨碳酸钙粉项目。 2、建设单位:德安县林泉顺达钙粉厂。 3、建设性质:扩建。 4、总投资:200万元。 5、建设地点: (略) 德安县林泉乡大溪畈村(N29度29分31.199秒,E115度43分5.673秒)。 6、用地面积200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大气功能区划分,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涉及的行政区(县级以上) 为德安县,环境空气常规因子现状监测数 (略) 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 (略) 各县(市、区)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监测及评价结果表明:2022年德安县O3、SO2、NO2、CO、PM10、PM2.5监测因子污染指数均小于1,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为达标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本次评价特征因子TSP引用 (略) 出具的《德安县林大石灰石采石场熔剂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中相关数据,项目所在区域污染特征因子TSP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不会制约项目的建设。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 (略) 出具的《德安工业园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K-2203-575)中对丰林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入博阳河排放口上游500m至下游2000m处的五个监测点监测数据,由监测结果可知,园区污水受纳水体博阳河丰林河段水质监测因子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说明该河段水质环境良好。 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需要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次扩建项目属于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和鼓励类,即属于允许类。同时德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意了本项目的备案申请(统一项目代码2309-*-07-02-*)。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三、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粉磨粉尘采取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装置+15m高(1#排气筒)措施处理;仓筒呼吸粉尘采取2套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包装粉尘采取1套布袋除尘器,密闭厂房措施处理。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农田施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采用合理布局,绿化降噪等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布袋、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无害化处理;除尘灰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中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场;危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