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12369、*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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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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