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略) (略) :
报来《龙岩永定寨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满 (略) 电力负荷增长需要,解决现有城关35KV变电站重载问题, (略) (略) 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国 (略) 关于印发2024年 (略) 前期工作计划、前期费用计划的通知》(闽电发展〔2024〕78号),结合《福建闽电电力 (略) 关于龙岩永定寨下110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闽电咨可〔2024〕188号),同意建设龙岩永定寨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412-(略)-04-01-(略)),项目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变电 (略) (略) 城郊镇东溪村;线路工程起自220千伏双溪变,途经城郊镇、凤城街道,终于拟建110千伏寨下变,路径走 (略) “路径图”。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1.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按设计规模一次性征地),设计规模3×50兆伏安,其中远景1×50兆伏安(预留安装位置),近景2×31.5兆伏安。2.扩建双溪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2个。3.新建永定双溪~寨下双回11 (略) 工程, (略) 折单长约22公里,通信光缆约23.9公里。4.配套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工程以及挡墙护坡、 (略) 等。
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实施变电站工程、二 (略) 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略)元(动态),其中项目资本金为(略)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五、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略) (略) (略) 颁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XS(略)号)、《龙岩永定寨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险评估意见表》、龙岩永定双溪~寨下双回11 (略) (略) 径图(含沿线相关单 (略) (略) 径方案的意见)、《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福建龙岩寨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二个项目符合生态红线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的批复》(永政综〔2024〕55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