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舟山朱家尖大量垃圾非法处置、定海聚泰地块垃圾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分拣(编号2)”和“舟山港老 (略) 冲洗废水未收集处理(编号3)”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方式:中共浙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0571-*。
表1 舟山朱家尖大量垃圾非法处置、定海聚泰地块垃圾
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分拣问题(编号2)
披露问题基本情况 | (略) 朱家尖街道新桉村水塘原为朱家尖街道红砖厂取土区域,之前被该街道用作不规范垃圾填埋场,2018年进行了整治。2023年6月现场调查发现,朱家尖街道下属的朱 (略) 持续在此区域填埋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且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垃圾渗滤液长期流入水塘,并利用水泵排入河道,然后进入400余米外的海域。地方组织勘查显示,该地块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埋深在3.5米至4.7米,填埋总量共约*立方米。取样检测显示,该填埋区域垃圾渗滤液、污泥、土壤中重金属六价铬,毒性物质铜、砷、汞、苯并[b]荧蒽、钯等均有检出。 此外,定海区浙江聚泰新能源电池原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桩基施工过程中挖出约4.*吨填埋数年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经批准和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就临时堆存在工地旁空地上进行分拣。 |
整改目标 | 完成朱家尖不规范垃圾填埋整治和定海聚泰地块各类垃圾筛分、清运,禁止垃圾倾倒并长效保持。 |
整改措施 | 1.2024年3月底前,对朱家尖、定海聚泰地块内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拣,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对朱家尖开展清理处置效果评估,对定海聚泰地块开展渣土监测和场地平整,确保整治到位。 2.2024年5月底前,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叠加式巡查”模式,建立健全街道、职能部门和村(社)三级巡查制度;建立重点区域“人防+技防”24小时长效管控机制,对历史点位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再次出现倾倒现象。 3.深化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开展城乡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以及城乡垃圾违法倾倒问题再排查再整治行动,对发现的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农业垃圾、危险废物等违法倾倒、处置等问题做好闭环整治管理;结合渔农村全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数字监管,建立区域长效维护保护机制。健全完善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确保垃圾得到及时、有效、规范处理。 |
整改成效 | (一)舟山朱家尖大量垃圾非法处置问题 1.点上整改。于2023年9月完成现场垃圾的分拣,累计处理混倒垃圾14.*吨,其中分拣出生活垃圾2.*吨,委托台州 (略) 等3家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分拣砖渣泥土共12.*吨,均已资源化利用处置。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采样检测,区块及周边土壤、水质均符合标准,并对问题整治区域进行绿化种植等生态修复提升。 2.举一反三。普朱管委会自2023年7月6日起,对功能区面源污染问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各类固废违规填埋堆放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形成“举一反三”问题清单,确保应查尽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建章立制。普朱管委会结合渔农村全域环境整治、迎亚运三大提升行动等工作,强化数字监管,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叠加式巡查”模式,进一步加密渔农村、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的监控点位,建立重点区域“人防+技防”的24小时长效管控机制,成立朱家尖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出台《朱家尖原西岙红砖厂区域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治管理机制》《朱家尖街道建筑垃圾整治巡查制度》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紧盯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农村环境脏乱差关键环节,全地域、全过程、全方位排查整治各类环境污染问题,累计走访通知房屋新建及装修的群众3500余户,清理各类垃圾堆放点380余处2500吨。 (二)定海聚泰地块垃圾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分拣问题 1.点上整改。于2023年6月完成开挖并进入筛分处置阶段。属地街道委托有资质单位对现场垃圾进行筛分清运处置,于2023年9月完成垃圾筛分,累计筛分出渣土、石块约3.*吨、生活垃圾1.*吨,其中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焚烧厂无害化处理,渣土和石块在检测合格后现场回填,于2023年10月完成场地平整。 2.举一反三。 (略) 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非正规堆放填埋点再排查再整治,实施“拉网式”排摸,持续加大非正规堆放填埋点问题整治力度,确保地域不空缺、点位不遗漏。 3.建章立制。制定《定海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全覆盖、零遗留、抓整改、重实效”原则,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全区非正规垃圾倾倒点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属地街道制定并推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竞赛活动评比办法,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设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治成效。 |
表2 舟山港老 (略) 冲洗废水未收集处理(编号3)
披露问题基本情况 | 2023年6月现场调查发现,舟山粮油产业园区内舟山港老 (略) 输送带和T601转运楼冲洗废水未收集处理,直排双桥街道护塘河并进入海域。取样监测显示,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7110毫克/升、107毫克/升,分别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其他排污单位二级排放标准的47.4倍、4.3倍。 |
整改目标 | 依法依规处置企业违规排污问题,取消冲洗作业模式,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外溢。 |
整改措施 | 1.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冲洗外排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企业违规排污问题。对散粮输送系统转运楼和输送带积留的大豆灰皮进行清理,并采取封闭措施。 2.制定落实散粮输送系统转运楼及传输带固废清扫管理制度。开展举一反三, (略) 范围全面排查散粮转运系统全线转运楼及传输带,严格落实围挡、围堰等污染防治措施。 3.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强化日常巡查,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 |
整改成效 | 1.立行立改。已对该公司转运楼固废逸散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对T601转运楼做好封闭措施,包括对该转运楼1楼四周设置水泥围堰、四周围挡修复、外地面硬化、增设底层积水收集设施等。园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建立清扫管理制度等措施。 2.举一反三。对散粮输送系统全线转运楼及输送带进行全面排查,参照T601转运楼的整改措施一并落实到位。散粮输送系统全线转运楼及输送带的污染防治和防控措施已通过专家验收。印发《关于开展散粮转运码头环境问题专项排查的通知》, (略) 范围全面排查散粮转运码头(企业)相关环境问题。 3.建章立制。制订《舟山港老 (略) 散粮输送系统固废清扫制度》,明确清扫频次、方式及要求,并加强作业人员的宣贯教育、清扫情况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