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民使用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的需求,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每周六的法定休假日(自2023年4月15日起至2023年6月17日止)开展证书集中领取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所有权证
2016年7月25日前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时,原登记机构保管在抵押档案中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二、领证相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有效证件办理。
(二)委托他人领取:提供被委托人持公证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办理。
(三)企业领取: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三、领取时间
2023年4月15日-2023年6月17日期间每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具体时间为:4月15日、4月22日、4月29日、5月6日、5月13日、5月20日、5月27日、6月3日、6月10日、6月17日)。
四、领取地点
(略) 美兰区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综合大楼2楼不动产服务大厅领证窗口。
五、咨询电话
0898—*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