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略) 置服务公开采购文件
我公司现需对一批危 (略) 置,采用公开询比价的方式选定服务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公开采购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废弃二氯#烷(900-401-06)、废弃的焦亚硫酸钠(900-999-49)、废 (略) 理剂(900-999-49)、废活性炭(900-039-49)、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900-041-49)处置服务;
(二)合同执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
(三)交货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
(四)报价前请联系取样,取样时间:2025年1月3日-10日(工作日)
(五)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月 16日 14 时(北京时间);
(六)评审时间2025年 1月 16日 14 时(北京时间);
(七)评审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评审中心;
(八)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于评审后 (略) 官网公示,请各服务商登录http://**查询。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废弃的二氯#烷、焦亚硫酸钠、活性碳、离子交换树脂、水 (略) 置服务。
(二)技术要求
处置单位应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要求,对废弃的危险化学品、活性碳、树脂等进 (略) 置。
(三)本次服务询价内容与要求:
询价内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 (略) 置危废,具体如下:
品名 | 危废代码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废弃的二氯#烷 | 900-401-06 | 吨 | 7 | |
废弃的活性碳 | 900-039-49 | 吨 | 10 | |
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 | 900-041-49 | 吨 | 15 | |
废 (略) 理剂 | 900-999-49 | 吨 | 10 | |
废弃的焦亚硫酸钠 | 900-999-49 | 吨 | 30 | |
合计 | 72 | |||
注:1.存放地点在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2. (略) 置二氯#烷为液体,其余均为固体。请询价方沟通取样,若未到现场取样无报价资格。 3.以上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按实际过磅数量结算。 |
三、服务方应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份(加盖公章);
3. (略) 置废弃二氯#烷、焦亚硫酸钠、活性炭、树脂等,均为树脂厂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请各服务方与询价方沟通取样判断,若未到现场沟通取样,无参与报价资格。
4.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废弃危险化学品(900-999-49)、废活性碳(900-039-49)、废弃离子交换树脂(900-041-49)、二氯#烷(900-401-06)。
5.处置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 (略) 置,否则视为违约。 在装运过程中做好遗散保护措施, (略) 规章制度及相关环保要求进行,服从现场人员管理, (略) 置,确保运输、处置、环保等环节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做到“货清、场净”。若发生以上情况,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处罚10-30%合同总额。
6.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自提,一切费用由中选方承担。
7.以上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按实际过磅数量结算。
8.与具备固废运输相关资质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外 (略) 置。
四、询价: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 (略) 置完毕,增值税专用发票到 60日 内付款,付款方式为 现汇 。如报价人不接受报价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线下报价文件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审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报价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1、采用线下报价应将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以文件袋形式送达,文件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文件袋封面上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价文件还应包括正副本各 1 份,并要求在报价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无 (略) 理。
(四)与本询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略) (略) (略) 101号
收件人:范文颖
联系电话:#
(五)凡对询价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询价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略) (略) (略) 101号,邮编:#
询价业务联系人:范文颖 电话:#
询价部门负责人:王永安 电话:#
五、评审流程:
(一)评审
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对各服务商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人。
1.请各服务商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电话联系。
2.评审小组不得泄露各服务商的报价。
(二)评定
1、在能够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报价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作为中选候选人。
2、请各报价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电话联系。
3、评审小组不得泄露各报价人的报价。
(三)无效报价
1、采购人如发现采购过程中如有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比价结果的行为(如报价人之间私下协商报价、与采购方串通等扰乱采购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 (略) 理,并可将相关报价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报价。
2、凡报价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报价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采购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 (略) 理。
3、报价人应如 (略) 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报价 (略) 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采购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采购人的正当利益,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 (略) 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违约责任:
如中选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中选人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的违约金逾期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收,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超过2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报价人中选以后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约定与采购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中选人所有违背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选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对报告质量不能满足#方或评审要求的,#方有权终止此次合同的执行。
(四)如报价人不能正常履约,对采购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根据《 (略)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版)》(详见附件1),采购人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报价人进行考核扣分,对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 (略) (略) 将不接受其报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报价人法律责任。 (略) 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公示地址为:http://**.cn。
(五)采购人对所供产品所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报价人承担一切后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报价人应详细阅读本采购文件,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本采购文件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七)本次采购解释权归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安全部所有。
报价函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公开询比价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1、项目总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如有分项报价,请另附分项报价清单;
报 价 单
处置物资名称 | 危废代码 | 预估数量 | 含税单价 (元/吨) | 总价(元) | 税率% |
废弃的二氯#烷 | 900-401-06 | 7吨 | |||
废弃的活性碳 | 900-039-49 | 10吨 | |||
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 | 900-041-49 | 15吨 | |||
废 (略) 理剂 | 900-999-49 | 10吨 | |||
废弃的焦亚硫酸钠 | 900-999-49 | 30吨 | |||
合计 | |||||
注: 1.以上数量为预估量,实际数量以索普磅房过磅单为准。2.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
2、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如果采购文件有相互 (略) ,我方同意按采购方 (略) 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对自主公开采购文件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1:
(略)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2023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物资供应商、服务提供商或施工承包商,其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采购要求,均可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标及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 (略) 本部各部门,各单位须参照本规定要求,制定本单位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 (略) 商务合作部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三条 职责分工
1.使用部门:负责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在使用效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2.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使用过程,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 (略) 所需的技术要求。
3.采购部门:负责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收集供应商资料并建立档案。
4.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第四条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工作由商务合作部全面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在使用或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应报商务合作部统一汇总管理。具体确定流程如下:
供应商评审负面清单制度流程
第三章 供应商积分考核和管理
第五条 供应商的积分考核主要包括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等方面,每项各10分。使用部门、专业管理部门、采购部门、监管部门均可提出书面考核意见。商务合作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收集汇总,并根据综合扣分情况将供应商分为合格供应商或负面清单供应商。凡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自被考核当日 (略) 进行合作;凡未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一年后当年考核扣分自动清零。
1.合格供应商:供应商一年内累计考核扣分介于0-9分之间,可作为合格供应商继续开展合作。
2.负面清单供应商:供应商单次供应考核扣分或一年内累计考核扣分达到10分以上(含10分),须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至少于一年内停止与其产生新的合作。
第六条 供应商考核方法
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略) 造成影响,单次扣1-3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了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了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1-3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3分。
(3)延期交货,但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1-3分;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4)交货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单次扣5-10分。
(5)运输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单次扣1-3分。
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1-3分;已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1-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10分。
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签订,单次扣1-3分。
(2)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单次扣5-10分。
(3)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方,单次扣1-3分。
(4)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单次扣1-3分。
(5)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单次扣5-10分。
第七条 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况,将直接列入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直接永久性停止合作:
1.涉及弄虚作假、欺诈、故意隐瞒、冒名顶替等行为的。
2.出现串标、围标、陪标,或者以损害其他诚实竞争者的利益谋求中标的。
3.供应商通过恶 (略) (略) 裁定为败诉的。
4.违反廉政协议,滋生腐败现象的。
第八条 关于无效 (略) 理办法
根 (略) 招标管理制度,投标人如对投标结果存有异议,可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但为了维护招标工作的严肃性,投标人所 (略) 认定为无效投诉,单次扣除投诉人3分;如果投标人仍不接受解释且采取重复投诉,甚至出现捏造事实、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恶 (略) 生产经营秩序的恶劣行为,可再扣除投诉人5-10分;投标人对同一事件的无效投诉或一年内累计无效投诉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均直接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永久性停止合作。
第四章 负面清单供应商的消除
第九条 已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通过自身完善、整改等措施,其产 (略) 要求,原则上自考核满一年以后,供应商可提出书面申请,经供应商能力确认流程鉴定后方可从负面清单中消除。具体流程如下: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以及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2.商务合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3.商务合作部根据材料确认及考察情况提出建议,经相关部门会 (略) 分管领导批准以后方可完成负面清单供应商的消除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努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供应商负面清单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加入和消除总体采取谁加入谁消除的独 (略) 置原则,不同单位对同一供应商一年内的考核扣分累计达到15分以上,由集团商务合作部将其列为负面清单供应商。
第十二条 各部门、各单位对负面清单供应商的加入和消除均应在第一时 (略) 商务合作部, (略) (略) 指定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对已被某一单位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其他单位在同一时期一律不得再与其开展新的合作;对所有已被累计两次加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各部门、各单位一律永久性停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生效,由集团商务合作部负责解释,原《 (略)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试行)》(苏索企字〔2020〕165号)同时废止。
附件2
供应商考核表 | ||||||||||||||
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供货产品 | 考核扣分 | 扣分时间 | 总体评估 | 备注 | ||||||||
质量 | 交货 | 售后 | 资信 | 其他 | 累计 | 合格供应商 | 列入负面清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