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民丰县博物馆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愿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符合招标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自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无需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ZZB-MFX-2023-006号
项目名称:民丰县博物馆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民丰县博物馆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建园路铺装5966.55平方米,室外停车场1110平方米,室外道路2094平方米,栽植胡杨1株,银中杨44株,金焰绣线菊342株,铺种草皮6637.1平方米及配套垃圾箱、标识标牌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不得为在“信用中国(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3)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略) 可不提供)。
(4)法人开标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开标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还需提供进疆备案手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9日至2023年05月18日
地点:凡愿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符合招标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自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无需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1: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丰县友谊路75号)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丰县友谊路7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50000元;
请于招标文件指定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民丰县支行;
账 号:*42
【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标包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至于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将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收据( (略) 公章/财务章)、银行回单递交至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民丰县吾斯塘布依南路3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肖尔巴格乡平安南路16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哲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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