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张湾区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张湾区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张湾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9日 16: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安兵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9-* | ||
采购单位 | (略) 张湾区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 (略) 张 (略) 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 (略) 南二环西段21#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17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7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02_二;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张湾区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第二次)
3、首次公告日期:2024-05-14 00:00:00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0
2、更正内容:
①采购公告中第二项第五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由“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由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更正为“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②采购公告中第二项第六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由“根据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6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更正为“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③采购公告中共有两个附件“附件5: (略) 张湾区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内容一致,供应商下载任意其中一个皆可。
3、更正日期:2024-05-15 00: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张湾区民政局
地 址: (略) 张 (略) 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南二环西段21#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1701室
联系方式: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安兵
电 话: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