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 (略) 实验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拟报批公示
新疆祥达 (略) 受民丰县疾 (略) 委托,承担了和田地区 (略) 实验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拟上报和田地 (略) 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 (略) 办法》( (略) 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略) 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民丰县疾 (略)
,和田地区,民丰县,和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