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智慧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标段
答疑书(01)
各投标人:
提问1:第一章招标公告 3.1.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子信息或通信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6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 学历证、 职称证、 执业资格证 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 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请问, (略) 所提及的设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如是,在投标文件人员表中是否统一写作“项目负责人”?
答:设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同一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 标 人:成都 (略) (略)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