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林锦苑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川正科【023】-(采)字第0044号(招标文件编号:川正科【023】-(采)字第0044号)
二、项目名称:枣林锦苑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智力建设工程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1-1幢13层11号、12号、1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枣林锦苑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费率(%):6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成都智力建设工程 (略) | 枣林锦苑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 枣林锦苑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 详见附件 | 自合同签订至完成所服务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霖、刘宇蓉、姚强、谢成楠、王龙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标准的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都智力建设工程 (略)
中标价:
1、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按照《 (略) 物价局、 (略) 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第6项“编制工程量清单或审核”规定的收费标准乘1.25的 65%(大写:百分之六十五)进行收费。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按照《 (略) 物价局、 (略) 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第11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 65%(大写:百分之六十五)进行收费。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新都区 (略)
地址: (略) 新都区兴城时代
联系方式:罗先生 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正科 (略)
地 址: (略) 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