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第三 (略)
不动产情况调查记录表(不动产)
标的物名称 | 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疃里东区II区准现房教师公寓、II区商业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 |
案件信息 | 执行依据 | 公证债权文书 |
法院执行案号 | (2024)京03执恢353号 | |
标的物权证情况 | 标的物所有人 | 北京静水 (略) |
房屋产权证 | 详见评估报告 | |
标的物现状 | 房屋用途 | 详见评估报告 |
房屋性质 | 详见评估报告 |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详见评估报告 | |
是否已腾空 | 未腾空 | |
租赁情况 | 无租赁,截止2024年10月23日无租赁申报 | |
经营情况 | 无 | |
钥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略) 第三 (略) |
抵押 | 有抵押 | |
标的物介绍 | 房屋建筑面积 | 详见评估报告 |
建成年代 | 详见评估报告 | |
装修情况 | 详见照片、视频 | |
房屋户型 | 详见照片、视频 | |
房屋楼层 | 详见评估报告 | |
房屋朝向 | 详见评估报告 | |
周边配套 | 详见实物视频、评估报告等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96 504 400元 |
过户及费用负担 |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 (略) 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 |
其他费用情况 | 1、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件,能否办理过户未知,需买受人自行办理。 2、拍卖人对已知及未知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3、法律、行政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 |
其他资料查找 | 实物视频 | 见附件 |
照片 | 见附件 | |
评估报告 |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