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壶天镇人民政府:
《 (略) 壶天镇井湾村直供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同意你单 (略) 壶天镇井湾村直供水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4-*-04-02-*)。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壶天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建原 (略) ,熔接PE32管300米,PE40管665米PE50管2050米,PE65管2550米,PE80管3400米,DE100钢丝骨架复合管2350米;增加抽水泵2台套、恒压变频供水设备1套(一用一备);阀门抽检井27座,水表及入户智能水表402套。
四、项目单位: (略) 壶天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六、本项目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 4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