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资产出租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州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名称
(略) 回龙镇三妹孔村秸秆及构树加工厂出租
二、厂房情况简介
厂房名称 | 面积 | 现状 | 出租单位 | 租赁期限(年) | 价格 |
(略) 回龙镇三妹孔村秸秆及构树加工厂 | 厂区3000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约1500平方米,2栋。 | 厂房区域完善,饲料加工设备一套,办公房、水电、厕所、路等配套设施完善。 | (略) 回龙镇三妹孔村村民委员会 | 面谈(合同期限从租赁物交付时开始计算) | 面谈 |
三、招租单位
(略) 回龙镇三妹孔村村民委员会
四、资格要求
中 (略) 、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五、经营范围及用途限制
承租人可以根据厂房实际情况,选择经营秸秆、构树加工及以外的项目,但不得用于从事娱乐、赌博、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污染环境等用途及其他非法活动。
六、招租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7月24日
(二)报名地点: (略) 回龙镇三妹孔村活动室。
(三)报名方式: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报名的,需要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资料需要加盖鲜章);个人报名的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
七、联系人
范瑞霞,回龙镇三妹孔村党支部书记,联系电话:*
王彦奇,回龙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联系电话:*
八、特别约定
(一) (略) 回龙镇三妹孔村秸秆及构树加工厂出租以现状出租,招租单位不对其进行装修、整理等。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结合实际可以对其内部进行装修、维修等,费用自行承担,但必须经招租单位同意,并且不得破坏厂房的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三)项目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按时缴纳。
九、本公告所有解 (略) 回龙镇三妹孔村村民委员会,租赁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略) 回龙镇三妹孔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