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远安县双泉至襄宜高速远安南互通集疏运工程已由远发改审批[2023]3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远安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两阶段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远安县双泉至襄宜高速远安南互通集疏运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
2.2项目编号:YAGJT0091-*-01
2.3项目概况:该项目起点位于双泉山庄东南侧,与快舟大道、 (略) 政路呈“十字”平交,路线整体由北向南经双泉安置小区、远安货运铁路双泉车站, (略) 道S253平面交叉后继续南行,在杨家台下穿远当货运铁路后,止于襄宜高速远安南收费站北侧100米位置,与襄宜高速连接线对接,全长4.242公里。全线拟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1.5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2.4招标范围:远安县双泉至襄宜高速远安南互通集疏运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测绘、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2.5服务周期:
(1)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初勘报告,配合招标人通过审查。
(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60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详勘报告、工程测量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配合招标人通过审查。
(3)施工现场及后期设计服务: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 (略) 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2022年未被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厅列 (略) 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D级。
3.7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 投标人未存在被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况。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法人身份参与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0日23时59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人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政府采购网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略) 委、省人民政府《 (略) 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 号)和《 (略) 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 号)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
7.开标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5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公路综合评估法_勘察设计(双信封)
9.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略) 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发布公告的时间和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联系人:李琴
联系电话:0717-*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山路 2 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系人:望贝琴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216室
2023年11月3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
备注:须上传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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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 (略) 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2022年未被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厅列 (略) 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D级。 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投标人未存在被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况。 (至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 |
注:1、第1、2、6条投标文件中需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第 3-5 条投标文件中需上传网站查询截图。 2、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以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略) 信用评价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类别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路基、路面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勘察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或岩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造价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或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说明:1.上述人员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应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在投标单位缴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的社保证明。(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路桥、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