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轮次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1 | 第25批 | SD3D3PD1ZHB# | (略) 西 (略) 唐山 (略) 拔丝车间粉尘污染严重,没有给员工配备防护设施,希望相关部 (略) 理。 | 经查,反映的企业全称为:唐山 (略) ,已办理营业执照,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24年9月30日, (略) (略) (略) 分局执法人员联合河北迁安经 (略) 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对唐山 (略) 进行现场核查。 针对反映的“拔丝车间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略) 一期、二期均正在生产,拔丝生产线和镀锌生产线均设置在一个密闭厂房内,环保治理设施均正在使用,拔丝生产线配套5台除锈机,放线之后进入除锈机去除盘条表面氧化铁皮,除锈机为密封结构,钢丝通过除锈机时,除锈机内部高速旋转的钢丝刷可以去除钢丝表面的氧化皮及铁锈,氧化皮自动掉落到收集盒内,除锈机外壳无破损,现场无粉尘外溢现象。检查期间发现,拔丝车间钢丝 (略) 地面有物料洒落未及时清扫。 (略) 的《排污许可证(副本)》环境管理中开展自行监测的要求,该公司废气(含厂界)监测为1次/年。该公司现场提供了天衡检测(天津)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出具的验收监测《监测报告》(报告编号:TH#),监测结果显示:有组织废气中氯化氢检测结果符合《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规定的限值要求,颗粒物检测结果符合《关于印发独立石灰窑等五个行业工业炉窑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环气〔2019〕2号)。无组织废气中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及《关于印发独立石灰窑等五个行业工业炉窑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环气〔2019〕2号)中独立轧钢行业的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氯化氢检测结果均符合《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规定的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略) (略) (略) 分局于2024年9月20日委托河北兆惠 (略) 对唐山 (略) 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等分别进行检测取样,2024年9月28日出具检测报告,废气检测结果符合《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标准限值执行。 针对反映的“没有给员工配备防护设施”问题,2024年9月30日, (略) (略) 执法人员对唐山 (略) 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公司涉及接害职工10人,所涉及职业危害为:粉尘、噪声、氯化氢、氧化锌、盐酸、电焊烟尘、高温及盐。经对该公司防尘防毒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核实,1.该公司采用自动化、机械化生产作业,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危害;2.拔丝生产线涂硼机、拔丝机采用密封形式抑制粉尘逸散;检查中发现:1.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2.发放的N95口罩不符合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防护要求;3.维修点未配备焊烟净化器等相关设施。 (略) (略) 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按法律法规7日内整改到位。 | 一是唐山 (略) 已于2024年9月30日对拔丝生产线钢丝 (略) 地面洒落物料进行清理,完成整改;同时已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唐山 (略) 已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于2024年10月7日整改到位,在劳动车间配备了焊烟净化器,为劳动者发放了3M5700防尘口罩,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了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略) 人民政 (略) (略) (略) 分局、 (略) (略) 和河北迁安经 (略) 管理委员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已加大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导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杜绝环境违法问题。 |
编辑人:许志永
审核人:刘大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