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月岳池县城区有效监测31天,达标19天,超标12天,达标率61.3%,较去年同期(38.7%)上升22.6%,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PM10日均浓度为70.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16.3微克/立方米)下降39.2%;PM2.5日均浓度为62.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91.3微克/立方米)下降31.7%;SO2日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8.1微克/立方米)下降61.7%;NO2日均浓度为16.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8.6微克/立方米)下降11.8%;CO日均值为1.0毫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0毫克/立方米)持平;O3日均值为57.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87.0微克/立方米)下降34.5%。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1)饮用水源地监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响水滩水库、嘉陵江*家石盘每季度开展1次监测,1季度监测的64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要求、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值和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值,达标率为100%。
(2)市级河长制小流域断面监测。长滩寺河团坝村白杨坝断面、长滩寺河电站断面每月开展1次监测。1月,长滩寺河团坝村白杨坝断面、长滩寺河电站断面各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3)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1季度大高滩水库、回龙水库、杨房沟水库各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和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值要求。
(4)市控断面监测。酉溪河入嘉陵江断面、清溪河高桥断面每月开展1次监测;响水滩水库、大高滩水库、回龙水库每季度开展1次监测。1月,清溪河高桥,酉溪河入嘉陵江监测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响水滩水库、大高滩水库、回龙水库各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5)农村环境质量河流湖库水质监测。农村环境质量考核断面全民水库、渠江岳池县出境赛龙、渠江岳池县入境中和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1季度,全民水库、渠江岳池县出境赛龙、渠江岳池县入境中和各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要求。
(6)县级河长制重点河流断面监测。1月,12条河流共监测17个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有11个,达标率为64.7%。其中,嘉陵江福星寺码头断面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长滩寺河盘龙大桥断面、顾县河和平桥断面、西溪河龙王塘断面、赛龙渠江打铁口断面、酉溪河入嘉陵江、清溪河同兴断面、临溪河中和断面、罗渡河长春桥堰口断面、长滩寺河电站、三溪河新场出境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新民河丹溪口断面、姚家河汇入杜家河、*家河汇入杜家河、杜家河汇入大石河、大石河广兴桥断面、长滩寺河仁家桥断面为地表水Ⅳ类。
(略) 岳池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