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陵城区人民政府,德州天衢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略) 中心城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略) 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中心城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发挥土地资源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2 (略) 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中心城区城建计划、土地出让计划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略) 用地结构,优先保护基本农田,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合理安排建设用地。通过科学供地,促进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持续优存量、扩增量,加快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基本原则
以规划引导、节约集约、重点突出、保障民生、促进发展为原则编制和实施。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优势, (略) 建设和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和结构,将保障重点项目及民生项目用地需求作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房住不炒”定位,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我市中心城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168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0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9.25%;工矿仓储用地32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7.40%;住宅用地24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0.6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56%;交通运输用地38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2.9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3%;特殊用地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0.17%。
四、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3年,中心城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41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240公顷(全部为商品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1公顷(全部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 (略) 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德城区计划供应80公顷,陵城区计划供应65公顷,德州天衢新区计划供应96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五、政策导向
(一)强化规划条件管控,落实供地前置要求。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拟供应地块的规划条件或规划要求,对开发条件、安全防护距离、公服配套等作出明确规定。未确定规划条件或规划要求的,不得供地。严格执行“净地”供应、土壤污染调查、“先考古、后出让”、“用地清单制”等土地供应前置工作要求,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完成”,前置工作要与项目谋划、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土地征收等工作同期开展,确保不影响项目落地,实现“拿地即开工”。
(二)严格执行供地政策,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按照“三去一降一补”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要求,严格执行《限制供地目录》和《禁止供地目录》,严把新增产能用地关口,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精准发力,补齐短板。严格执行《 (略)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审查,认真落实各产业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控制指标,提高开发区(园区)建设项目准入门槛。
(三)合理配置资源要素,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略) 发展战略,按照优化空间布局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的要求, (略) 挂图作战项目、省重大项目、市重点项目、中心城区城建项目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进一步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长效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社会民生、促进区域发展为重点,优先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公益性养老、交通等社会民生项目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四)优化土地供应模式,加快盘活存量用地。落实《 (略) 国有建设用地弹性供应实施办法》要求,工业、仓储用地原则上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弹性供应方式使用土地。除划拨方式外,鼓励符合要求的公共服务用地、混合用地(不含商业、娱乐、商品住宅用地)采取弹性供应。深化“标准地”改革,将“标准地” (略) 级以上开发区等重点区域以外延伸。支持发展新型产业用地,鼓励建设高层工业楼宇。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和城镇低效土地再开发,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五)合理调控住宅用地, (略) 场稳定。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原则,对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等作出统筹安排。强化分类调控,合理控制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继续对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实行单列, (略) 棚户区、安置区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应保尽保。结合存量建设用地盘 (略) 更新,合理调整相关区域内用地结构、比例和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职住平衡,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建设用地需求。规范有序推进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 (略) 场预期, (略) 场公平, (略) 场透明度, (略) 场持续健康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服务保障。计划实施中,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精准落实地块。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要求,严格审查把关,进一步落实好本年度计划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和其他用地地块。同时,根据土地成熟度和项目情况,及时调整供地时序,做到应供尽供。
(三)强化沟通协调。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职能,超前谋划,有序完成土地供应前的各项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计划顺利落实。
附件:1. (略) 中心城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 (略) 中心城区2023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