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1 | 海群金属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 | (略)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18号 | 重庆 (略) | 重庆 (略) | 本项目租赁 (略) 厂房,购置推切割机、车床、焊机和铣床等生产设备,建设海群金属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通机配件10000件/年。 | (1)废水 研磨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能力1.5m3/d)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然后经璧山观音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 (2)废气 焊接、打磨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标粉尘通过自带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要求通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同时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来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不含油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一般固废区位于厂区西侧,面积约15m2,一般固废区应满足“三防要求”(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废液压油、粘油废棉纱、手套和含油废金属屑,含油废金属屑经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要求后打包压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外交金属冶炼单位用于金属冶炼。其余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中央,面积约6m2。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四防要求”(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并设置标识标牌、托盘,危险废物贮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进行管理。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