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 (略) 律师制度的意见》《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城中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柳州市城中区外聘法律顾问(外聘律师)考核评价办法》等文件精神,经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同意,柳州市 (略) (以下 (略) )决定公开遴选人员担任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1名。
二、遴选范围
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原则 (略) 设立在柳州市范围内的执业律师。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 (略) 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四)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 (略) 校担任中层正职以上职务;律师等专业人才应获得《律师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业5年以上;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 (略) 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有较 (略) 理问题的能力;
(六)能够保证提供法律服务的水平和时间,具有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良好业绩以及行政应诉的实践经验;
(七)近5年没有 (略) (略) 罚和律 (略) 分, (略) 罚、 (略) (略) 分。
四、主要职责
(一)参与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 (略) 置,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和行政赔偿等案件办理。
(二)参与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活动、 (略) 置和重大民生项目等研究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和重大项目或重大合同的洽谈;具体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行政机关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以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四)根据要求围绕党委、政 (略) 署和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参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等重点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五)根据要求通过以案析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集体学法授课,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与风险防范意识。
(六)根据要求协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 (略) 会安全、 (略) 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五、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7日至7月1日。
六、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者现场报名3种方式报名参选。
电子邮件: @@@ 26.com
邮寄或现场报名地址:柳州市城中 (略) 818室,收件人: (略) ,联系电话:0772- *** ,联系人:辛璐玲。
七、遴选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下载《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并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等复印件。
3、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提 (略) 需各类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
(二)审核
(略) 对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资料进行审核,择优遴选,拟定入选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人员名单。
同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后备人才库,将符合遴选条件,但未确定为法律顾问的律师纳入人才库,如出现缺额,可直接从人才库中择优挑选相应的律师, (略) 报区政府同意后替补担任。
(三)公示
(略) 将入选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人员名单与政府法律顾问后备人才库名单一并通过“城中区人民 (略) ”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日期次日起算)。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示人员为拟聘法律顾问及法律顾问后备人才。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不得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四)审批
(略) 将公示通过的拟聘法律顾问人员名单报区政府审定批准。
(五)聘请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决定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名单并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如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如报名人数不足或者经公示后发现不宜聘任的,所缺名 (略) 采用定向邀请形式确定拟聘任人员,并报区政府批准后聘任。
3、被选定的新一届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聘期至城中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任期届满之日止,满足条件,可以连续聘任;
4、区政府现聘任的政府法律顾问,满足条件可以根据自愿原则、优先原则,无需参与遴选,自原合同期满之日起重新续签区政府法律顾问合同。
附件:《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2022年6月17日
(信息员:梁丽鸿审核领导:梁宇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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