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X市X长洛乡人民政府 | ||||
工程名称 | X区长洛乡易地搬X置点道路联接工程 | ||||
工程地址 | X区长洛乡X村 | ||||
建筑面积 | 0.00 | 结构/层数 | 框架/0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硬化面积12390.69平方米(长1032.5米,宽12米),排水管道长1585.24米,排污管道长1112.65米。 | ||||
招标控制价 | ## .07元 | 开标时间 | 2017年#月#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略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 ||||
投标报价 | ## .9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0 | ||
建造师姓名 | 张健 | 注册编号 | 赣 ## | ||
建造师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15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15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略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申报的业绩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申报的业绩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
其他暂定费小计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略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承诺内容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承诺内容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略:投标单位未到 | ||||
认定依据 | 略: |
注: | |
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 |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略添加。 | |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略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 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 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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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四
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X市X长洛乡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
X区长洛乡易地搬X置点道路联接工程
工程地址
X区长洛乡X村
建筑面积
0.00
结构/层数
框架/0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硬化面积12390.69平方米(长1032.5米,宽12米),排水管道长1585.24米,排污管道长1112.65米。
招标控制价
## .07元
开标时间
2017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略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投标报价
## .90元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0
建造师姓名
张健
注册编号
赣 ##
建造师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投标资质
投标报价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建造师姓名
注册编号
建造师等级
注册专业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投标资质
投标报价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建造师姓名
注册编号
建造师等级
注册专业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15
通过资审的家数
15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略有限公司
申报的业绩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申报的业绩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申报的业绩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其他暂定费小计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略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响应招标文件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承诺内容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承诺内容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略:投标单位未到
认定依据
略:
注: | |
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 |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略添加。 | |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略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 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 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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