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甘其毛都口 (略) 扩能升级新建出境车 (略) 工程(二期)-场地平整工程施工监理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略) 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生态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远瓴(北京) (略)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甘其毛都口 (略) 扩能升级新建出境车 (略) 工程(二期)-场地平整工程 市#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甘其毛都口 (略) 扩能升级新建出境车 (略) 工程(二期)-场地平整工程施工监理标段 市#-01-02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略) 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4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中致远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束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李玉琼 秀山县隘口 (略) 修复工程 李玉琼/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 |
企业业绩 | 1、美姑县现代综合 (略) 智慧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美姑县龙门乡尔马毛村爱慕小学改扩建项目; 3、美姑县新建加油站建设项目(一期); 4、 (略) (略) 增设电梯井及地灾调度会议室项目; 5、 (略) (略) (略) 零星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专监/舒光铭/证号:#;监理员/陈隆涛/证号:#;现场监理人员/祁朋宇/证号:#;现场监理人员/唐佳林/证号:#;现场监理人员/徐江朝/证号:#;现场监理人员/黄永杰/证号:#。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瑞博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120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周越 乌中旗2020 (略) 非成套住房综合改造工程第三标段 周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 |
企业业绩 | 1、内蒙 (略) 精神卫 (略) 区停车场及农疗基地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2、呼和浩特新机 (略) 工程施工一标段监理一标段; 3、蒙苏经 (略) 隆基新能源科技产业园项目; 4、鄂尔多斯风电大型叶片智能制造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工程; 5、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业务用房工程监理; 6、内蒙古和林 (略) 2020年颐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 (略) (略) 一期工程监理; 7、内蒙古 (略) 金山热电厂2×660MW机组配 (略) 一期工程监理; 8、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绿色节能示范工程(B09)土建及其室外工程监理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任兴智/监理工程师/证号:#;李有才/监理工程师/证号:#;韩奋强/监理工程师/证号:#;崔祥/监理工程师/证号:#;刘超/监理工程师/证号:#;石磊/监理员/证号:#。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河南省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束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贾鹏飞 / 贾鹏飞/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 |
企业业绩 | 1、 (略) (略) 放疗康复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监理; 2、泾河·创智中心二期监理项目; 3、焦南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A区)一期工程监理项目(一标段); 4、华绿生物河南工厂化食用菌 (略) 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5、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6、会昌县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7、 (略) 新三 (略) 工程; 8、 (略) 宋都古城龙 (略) 更新项目; 9、中医药科创城阳光大道工程(桑海大道-赣新大道)监理; 10、 (略) (略) 中华大街( (略) -南华东街)改造工程监理。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闫惠强/监理工程师/证号:#;王强/监理工程师/证号:#;钱琛/监理工程师/证号:#;郭素娅/监理工程师/证号:#;冯京帅/监理员/证号:#;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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