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陈岱镇人民政府关于裁定坑内村刘永顺建房地块地类的请示》(云陈综〔2024〕44号)收悉。根据《森林资源数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根据专题会议纪要(〔2024〕98号),原则同意你单位的请示意见,同意以 (略) 二调档案数据和土地承包档案为依据,认定坑内村刘永顺建房地块地类为非林地,今后不再纳入林地管理。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陈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陈岱镇人民政府关于裁定坑内村刘永顺建房地块地类的请示》(云陈综〔2024〕44号)收悉。根据《森林资源数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根据专题会议纪要(〔2024〕98号),原则同意你单位的请示意见,同意以 (略) 二调档案数据和土地承包档案为依据,认定坑内村刘永顺建房地块地类为非林地,今后不再纳入林地管理。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