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无害化预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能源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无害化预处理项目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项目选址: (略) 伦镇工业园工业南路5号C区1号。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不新增建设用地,租赁厂房,购置撕碎输送机、撕碎机、单轴破碎机、滚筒筛、高速破碎机、阶梯风道、三层磁选机、研磨机、铜铝分选机、研磨设备集料器、激光焊接机、电压内阻测试仪、电池性能测试仪、EOL测试仪等主要设备仪器。项目建成后,每年梯次利用退役动力电池10000吨;预处理退役动力电池15000吨,预处理后,年可得3500吨铜,3200吨铝,黑粉8000吨,300吨铝隔膜。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兴 (略)
联系人:吕总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德州 (略)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山东兴 (略)
2023年9月14日
作者(长安归故里,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9-14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