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9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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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泰盈(辽宁) (略) 改扩建项目 | (略) 苏家屯陈相街道塔山路 | 泰盈(辽宁) (略) | 辽宁 (略) | / | 本项 (略) (略) 苏家屯陈相街道塔山路,厂址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拟投资950万元,建设年产20万吨超细粉生产线、年产5万吨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新建20400平方米粉煤灰库;新建1200平方米原料库;企业现有混凝土砌块生产线所用蒸汽及厂区生活供热由老虎冲垃圾填埋场的垃圾焚烧设施产生余热提供,当热源供应出现缺口时,临时启用原有6t/h备用生物质锅,为生产供热;由于长期热源不稳定,原有备用锅炉不能满足实际生产需求;故本项目不再由老虎冲垃圾填埋场的垃圾焚烧设施产生余热提供,并拆除原有6t/h生物质备用锅炉,改建10t/h生物质锅炉为企业长期供热。 本项目总投资950万元,环保投资53.45万元,项目生产用水来自外购水, (略) 政供电管网,无废水排放。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投料、搅拌、出料产生的粉尘等及锅炉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内未收集的颗粒)。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由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4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超细粉生产线物料进入粉磨机及粉磨产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搅拌及物料入斗产生废气和搅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未收集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内保持良好通风。 本项目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超细粉生产线及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排放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排污水产生量为4272t/a,排入沉淀池(48m3)沉淀并投加絮凝剂处理后,循环利用,全部用于加气砖浆液配制用水,不外排;生产用水少部分消耗于产品中,大部分自然挥发,无废水排放。 初期雨水均汇入污水收集系统,排入厂区初期雨水池(50m3),企业原辅料存放在封闭库房或筒仓内,不与雨水直接接触,无雨水冲刷,厂区地面已进行硬化处理,初期雨水相对洁净,收集后进行静置沉淀,沉淀后的雨水可用于洗车和厂区洒水抑尘。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罐、提升机、绞龙、超细磨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雨水池沉淀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落地粉尘、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炉渣、絮凝浮渣、废润滑油、废油桶。 废包装、雨水池沉淀物和炉渣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落地粉尘日产日清,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供应商回收,不在厂内存储,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存于厂区内。 废润滑油、废油桶及絮凝浮渣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废间内;废润滑油、废油桶及絮凝浮渣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途径,清水池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全厂地面进行一般硬化,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加强管理,定期对各个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详情请见“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