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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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跃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 乌什县亚曼苏乡和奥特贝希乡 | 乌什县水资源总站 | 新疆 (略) | 本次主要对乌什县跃进灌区内9条干、支渠进行防渗改建,改建总长62.097km;配套渠系建筑物491座,其中:改建水闸280座、农桥176座、跌水1座、渡槽2座,汇水口17座,暗涵2座,过洪桥13座。新建管理站房1座,建筑面积148.99m2,渠道修建防护围栏10.35km。 | 大气:施工期间燃油机械及机动车废气、发电机废气排放量不大,在保持施工机械使用区域和发电机工作区域处于良好通风状态的情况下,其污染对项目区及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对于渠道施工扬尘对附近村庄以及托什干河产生的影响,本次环评提出了于易产尘施工区域采用水车定期洒水降尘、土石方及时回填、土石方和建筑材料堆放防尘篷布覆盖,在渠道两侧施工区外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封闭、施工车辆驶出临时生产区前进行清洗处理等措施降低扬尘排放量。另外,对于混凝土拌合站,环评提出了车间封闭辅以洒水降尘、袋式除尘器除尘、骨料仓库封闭辅以砂石湿润、拌合机封闭等措施降低生产粉尘排放量。 废水:施工期机械、车辆冲洗废水中主要含SS 、一定量的泥沙、少量水泥和油污。施工人员就近使用工程沿线所在村庄内的排水设施;清洗废水排入临时生产区内防渗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各机械设备及车辆冲洗。运营期生活污水其排放通过管理站房排水设施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拉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3、针对施工期施工机械、车辆产生的噪声,提出了临时生产区布设在距离居民居住区200m范围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使用时间、加强各种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采用低噪声和低振动的设备、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和挖掘机装载量、合理安排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控制车速、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特殊情况夜间 施工不得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钢材加工设备和拌合站拌合机等置于封闭厂房内通过封闭车间墙体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量。 4、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沿线村庄垃圾箱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拉运填埋处置等措施。弃土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弃料场堆放。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剩余的外售或委托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钢材加工废料临时生产区内固定地点集中存放后定期和建筑垃圾一同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污泥暂存在临时生产区设置的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